第26章 宣布判决!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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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好期待判决结果啊!这半个小时好难熬……”</p>
“…………”</p>
庸城中级法院。</p>
某个会议室中。</p>
审判长周颉神情严肃。</p>
他看向一旁的陪审员邓冬雷,说道。</p>
“邓冬雷同志,你作为陪审员参与到本案的审理当中,应当依法就本案发表意见。”</p>
“关于本案的事实认定方面,你有什么看法?”</p>
邓冬雷闻言立即回应道。</p>
“审判长,我认为在本案中,被告人甄善美已经构成了诈骗罪的犯罪事实…………”</p>
周颉:“冯武,作为本案审判员,你怎么看?”</p>
冯武:“我也认为本案…………”</p>
半小时过去。</p>
合议庭三人回到了法庭审判席上。</p>
审判长周颉庄重而威严地敲响了法槌。</p>
“西川省农民刘芒诉本市市民甄善美诈骗一案,今日经本院开庭审理完结,下面开始宣判。”</p>
“本院经审理查明。”</p>
“本案被告人甄善美,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极其恶劣,且间接造成了被害人刘明的死亡。”</p>
“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明显构成诈骗罪的结果加重犯。”</p>
“本案证人安慧,向本案犯罪嫌疑人传输犯罪思想,教授犯罪方法。”</p>
“已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传授犯罪方法罪,和诈骗罪的教唆犯。”</p>
“经合议庭合议,依据《夏国刑法》和《夏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p>
“本案判决如下:”</p>
“一:判处被告人甄善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p>
“二:判处被告人甄善美退还被害人刘明被骗赃款,共计六十五万四千三百五十元。”</p>
“三:鉴于被害人刘明之死确系自杀,与被告人甄善美并无直接关系,原告方主张的关于刘明死亡一事的赔偿,一律驳回,不予支持。”</p>
“四:本案涉及的其他受害人,有民事方面诉求的,需另行提起民事诉讼。”</p>
“五:证人安慧,作为与本案相关的犯罪嫌疑人,由于其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不明,本案暂不予审判。”</p>
“交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另行侦查起诉,另案审理。”</p>
“六:原告方主张的侵权追偿花费,不予支持。”</p>
“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方承担。”</p>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湘省高级法院。”</p>
“判决宣读完毕。”</p>
“本案审理结束。”</p>
“闭庭!”</p>
咚!!!</p>
随着最后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p>
这次庭审也最终落下帷幕。</p>
甄善美面如死灰。</p>
坐在那里一动不动。</p>
无期徒刑!</p>
这意味着,她的后半生都将在牢狱之中度过。</p>
而她这几年来费尽心机捞回来的钱。</p>
也最终化作了泡沫。</p>
她这些年的所有努力。</p>
除了给自己换来一辈子的牢饭以外。</p>
什么也没有留下。</p>
另外一边。</p>
安慧满脸苦笑。</p>
两名法警在她的双手之间铐上手铐。</p>
然后将她押送下去。</p>
一辆警车早已经停在法院门口。</p>
可想而知。</p>
在警方查清了她的一切犯罪事实以后。</p>
等待着她的,也一定是庄严的审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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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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