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要雅俗共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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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林臻是选调生,但他真的不是很能理解低俗是什么。</p>
把手说成柔荑是优雅,把眼睛说成双眸也是优雅,可为什么把女性的哺乳器官说成白兔就是低俗呢?</p>
同样是我们身体上的器官,同样对我们都很重要,却非要分出个优雅与低俗,这是谁规定的?</p>
就好比有人说,吃西餐喝红酒是优雅,那我们撸串吃大蒜就是低俗了吗?</p>
同样是吃饭,你吃的就是优雅,我吃的就是低俗,凭什么啊?</p>
雅俗共赏究竟该如何共赏,古今同观到底怎能够同观。</p>
林臻不是哲学家,他没办法很好地解释什么是雅,什么是俗。</p>
但他觉得此刻胖子的行为应该就挺低俗的。</p>
只见此时胖子的脸红得像猴屁股——这多半要归功于他那几乎不存在的脖子。</p>
他左手稳稳地擎着酒壶,右手则悄无声息地探入裤裆,动作中带着几分莫名的急切,也不知道是不是在找虱子。</p>
一番摸索后,他缓缓抽出手指,放在鼻尖上闭目细嗅,脸上竟浮现出一抹陶醉且好奇的表情:“嘶...大哥,你说这裤裆里怎么还长脚气呢?挠着真舒服!”</p>
林臻闻言胃里一阵翻腾,手中的筷子应声而落,啪嗒一声,清脆响亮。:“废话!你用抠完脚丫子的手抠裤裆,不长脚气就怪了”</p>
芦德豪并没有很嫌弃,可见这么多年他已经习惯了,拉着胖子嘘寒问暖,也没个正经话:“胖爷,你听我说...不是不是...你听我跟你说!我跟你说啊...!@#¥%……&...唉,知道了吧?...”</p>
这明显就是喝多了。</p>
他这人就这样,喝多了就喜欢给别人上课。</p>
去年在燕来楼也是,三瓶竹叶青下肚,嘴就把不住门了,非要劝人家花魁参加科考,还说什么他爹能帮她作弊之类。</p>
胖子不耐烦把他扒拉到一边:“说他妈啥呢,滚犊子!晴雯嫂子,你喊两个人给Beyond抬走。”</p>
晴雯轻笑着招呼进来两个小厮把芦德豪架了出去,出门的瞬间还在喋喋不休地跟人家小厮说:“兄弟,要是在王府混得不开心,就来找我!我爹是勋国公!”</p>
“啊!!(语气助词)”</p>
“以后这四九城方方面面的...啊!提我都好使~哕~~~”</p>
林臻:......</p>
胖子:......</p>
林臻看着梨树下那滩呕吐物便明白什么是又菜又爱玩了。</p>
胖子又一次将酒壶里的佳酿一饮而尽,这已是第四壶下肚,他的话语里带着几分酒意与无奈:“哥啊,朝廷恐怕是不会给我们发军饷的,这钱怎么办?难道还要我们自己出不成?”</p>
见胖子难得说起正事,林臻也收起玩闹的心思。</p>
“没错,就是我们自己出,不过我只会给你们很少的钱,以支撑你们前期发展。剩下的,你要自己想办法。”</p>
“有大哥这句话就妥了,只要前期能支撑下去,后期我自己就能搞到钱。”</p>
真的假的?</p>
胖子平时看起来憨憨的,说不定还真有什么发财的独门妙计,这得请教请教。</p>
“你想怎么做?”</p>
胖子卖了个关子,邪笑道:“大哥,你刚才说,我有自主兵权对吧?”</p>
林臻颔首:“对。”</p>
“那不就得了,鲜卑、突厥,那么大地方,那么多牛羊!还不是随便让胖爷去抢?到时候不管是牲畜还是人,都是胖爷我的!都抢回来卖钱!以战养战嘛,胖爷懂~”</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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