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曾经强推“义务教育” 而不得民心
汤汤哩哩啦啦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清末曾经强推“义务教育” 而不得民心,鲜为人知的的历史趣事,汤汤哩哩啦啦,海棠文学城),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上世纪初,日薄西山的清王朝开始推行“新政”,教育革新亦是其中重要一环。光绪末年,学部颁布《强迫教育章程》,明文规定7岁以上幼童必须入学读书,否则就要“罪及父母”。</p>
此令一出,广州城里无数父母心生惶恐,以为既是“强迫教育”,官家一定会派出警察,将小儿捉拿到学堂里去。大家三五成群,纷纷把孩子送进私塾,念不念书不要紧,先混个学籍再说。</p>
于是,清廷推行“强迫教育”的最初几年,城内各家私塾倒是发了不少财。《民权画报》的记者看不过眼,觉得官家信息不透明,才是乱象之根源,“愚夫妇误解误疑,情固可笑,然当道者亦应出示解释,以善后事也”。</p>
由于时局纷乱,财政紧张,晚清年间推行的“强迫教育”更多地停留于纸面之上,但它毕竟是近代义务教育的先声,其后的数十年间,义务教育的推行亦是时断时续,十分艰难,但广东的知识精英从未放弃过开启民智的努力,这一份诚意值得铭记。</p>
民间乱象“强迫教育”吓坏了爹娘</p>
清朝末年,一份名为《强迫教育章程》的官方文件出炉了(以下简称《章程》)。这份由学部颁布的文件只有10个条款,却开了近代义务教育的先声。</p>
按《章程》规定,全国各地必须广设劝学所;各个省城须设蒙学100处,各府州县设40处;孩子满了7岁一定要入学,否则“罪及父母”;朝廷每过两年考核,地方官如果敷衍塞责,查实后予以处罚;如有地方绅士捐资助学,也会给予奖励。</p>
警察挨家挨户上门调查</p>
朝廷诏令一下,地方官自然就忙乱起来了。在省城广州,警察纷纷出动,挨家挨户上门调查,统计适龄儿童数目,以作“强迫教育”之预备。“强迫教育”压根就是个新事物,大家以前从来没听说过,官家也没好好释疑,只是翻来覆去强调“幼童不入学,将罪及父母”。这下,家有小儿的父母心里全打起了鼓,警察挨家挨户上门是什么意思,会不会把孩子锁将起来,押进学堂去?左邻右舍一商量,还是把孩子先送进私塾避一避的好。</p>
媒体批评政府信息不透明</p>
《民权画报》报道的强迫教育之乱象。</p>
据当时的《民权画报》报道,城内各处私塾人头簇簇,家长们的首要目标就是为孩子挂个名,拿个学籍,以免被警察拘了去。爹娘忧心如焚,私塾先生趁机提价,发笔小财。“强迫教育”本意在于减少文盲,惠及民众,这样一来,倒成了不折不扣的扰民之举。《民权画报》觉得乱象根源在于官家解释工作做得太差,信息不够透明,于是大声疾呼:“愚夫妇误解误疑,情固可笑,然当道者亦应出示解释,以善后事也。”</p>
说实话,清王朝当时已日薄西山,推广“强迫教育”只能是雷声大,雨点小。朝廷一开始放话,初等小学堂不收学费,但很快学部就变了卦,要求京城外的小学堂征收学费,地方士绅趁机摊派学捐。穷家小户本就指着孩子干活,没多少父母有心送孩子读书,哪里还架得住各种摊派。随着朝廷气数已尽,《强迫教育章程》也就不了了之。</p>
不遗余力 :巧媳妇难为无米炊,陈独秀勉力多筹钱</p>
1912年元月,教育总长蔡元培发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通令》(以下简称《通令》)。全国的学堂从此全改名叫学校,初等小学上4年,简称“初小”,这4年为义务教育阶段(那时仍叫“强迫教育”),免收学费,主要开设修身、国文、算术、体操、图画等启蒙课程。</p>
考虑到当时时局动荡、战乱频仍的事实,以蔡元培先生为代表的知识精英要想实现推行义务教育,开启民智的宏愿,实在过于理想主义了。以广东为例,从1913年—1919年,全省每年的教育开支只有三四十万银元,整个业界“要钱没钱,要人没人”,哪有能力推行义务教育呢?直到1919年,据统计,全省在学儿童只有近17万人,只占了适龄儿童总数的5%。“5%”这个数字,彰显了知识精英丰满的理想与民国初年文盲扎堆这一“骨感”现实之间的差距。</p>
1921年,广州建市,政局略略安稳了一些。当年3月,陈独秀受邀南下,主持广东省教育委员会,同时担任委员的还有廖仲恺、许崇清等名人。这些社会名流雄心勃勃,很快就制定了义务教育分年推进办法,计划用六年的时间,在整个广东逐渐推行义务教育。如果手头没几个银元,这个《办法》也难免“纸上谈兵”的命运,要说陈独秀在这方面的“议价”能力还是很强的。1921年,广东的教育经费开支突破了200万元。</p>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