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认定教育局上司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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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曾任教育部科长,与顶头上司——曾任教育部长的傅增湘颇为不睦,傅增湘是著名教育家、藏书家,鲁迅曾欲将藏书转卖给他,他开了个离谱的低价,令鲁迅极为不满。鲁迅认定傅增湘有“偷书”劣迹。一次是给其弟周作人口述的一个故事,一次是自己撰文写的一篇工作回忆录。
鲁迅给周作人讲的那个故事,黄裳就特别在《藏园佚事》一文中转述过这个故事。原来,在1957年9月,周作人(署名“十堂”)在《新民报晚刊》发表了一篇《窃书的故事》,记下了他从鲁迅那里听来的故事。与鲁迅一样没有点名,只称之为“做过总长的名流、大大有名的藏书家”,但读者一看,就明白这没点名的主角是谁了。
故事的起因是某名流听说京师图书馆藏有一部宋板书,又例不外借,只能由馆方特辟净室一间,请这位名流来住,可以从容细心校阅。鲁迅以科长身份,捧出宋板亲手交付。几天后,这位名流说要再来校书,请人前去接收宋本,自然仍由鲁迅亲自办理。此后发生的令人咋舌的“窃书”现场记录,周作人转述如下:
“这天仍由科长出马,看见他已整装待发,只等科长一到,将书交还,便挑起网篮铺盖,出馆而去。科长双手接过内装宋板书的楠木盒子,将转手交付工友,这时忽然‘福至心灵’,当面打开盒子来一看,不看时万事全休,只见楠木盒子里‘空空如也’,不见有一本书。第一个看出破绽的是那位名流,随即回过头去,骂站在后面的用人,‘混账东西,怎么书都没有放好!’用人连忙从网篮里将宋板书取出,放入楠木合子里。科长这才接过去,安心收下。”
周作人接着用倒抽一口凉气式的口吻说,“后来鲁迅讲起这件故事,总说回想过去所遇的危险,以这次最险,也最运气,因为只要一不小心,收下之后,这失书的责任再也摆脱不清了。因此之故,他也最恨那名流。不但认为藏书家即是偷书家,在这里得一实证,也因为个人几乎上他的大当的缘故。”最终,鲁迅为这位藏书家名流下了个结论说,“藏书家眼见好书,用尽心思图谋,也是人情,但总不可以违反道德,做出见不得人的事。”
这桩未遂的窃书案,鲁迅讲得绘声绘色,周作人写得活灵活现,黄裳的转述也顺理成章,后世略有知傅氏生平者无不呆若木鸡。
事实上,关于傅增湘偷书的故事,鲁迅还讲过一个,且更为直接,更为辛辣,虽然仍然没有明确点名。想来这个故事,周作人也是看过的,会更加的印象深刻。
发表于1928年1月28日《语丝》周刊第四卷第七期的《谈所谓“大内档案”》一文中,鲁迅在提到整理清政府遗留内档时,特别指出北洋政府时期的教育总长、次长、参事对清代遗档的监守自盗行为,他写道:
这回是F先生来做教育总长了,他是藏书和“考古”的名人。我想,他一定听到了什么谣言,以为麻袋里定有好的宋版书——“海内孤本”。这时以考察欧美教育驰誉的Y次长,以讲大话出名的C参事,忽然都变为考古家了。他们和F总长,都“念兹在兹”,在尘埃中间和破纸旁边离不开。凡有我们捡起在桌上的,他们总要拿进去,说是去看看。等到送还的时候,往往比原先要少一点,上帝在上,那倒是真的。
据说,文中所提到的英文代码之人名,乃是姓氏的旧式拼音缩写。F先生就是指傅增湘,他在1917年12月至1919年5月任北洋政府教育总长。Y次长指袁希涛,字观澜,江苏宝山人。曾任江苏省教育会会长,1915年到1919年间先后两次任北洋政府教育部次长等职。C参事指蒋维乔,字竹庄,江苏武进人。1912年至1917年间先后三次任北洋政府教育部参事。
鲁迅笔下的这起“群体盗书案”,以傅氏为首,几乎整个部门全部参与,这是让人始料未及的。当然,只有他这么一个小科长没有参与,可以洁身自好而独善,自然是有资格讲出来、写出来,并讥刺一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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