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章 女混混配男混混,绝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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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思年刚到院门口,就看到以牛爱玲为首的四五个老娘们簇拥着一个低着头的女同志朝他走了过来。</p>
他眯了眯眼睛,朝他那凭空冒出来的“未婚妻”看去。</p>
脸上啥样没看着,就看出她长得还挺高的,跟牛爱玲那老娘们走一起,就算低着个头,也高了半个头,目测超过一米六五了。</p>
陆思年撇了撇嘴,在心里打了个大大的叉。</p>
原以为“她”看上的人有多厉害呢。</p>
合着连头都不敢抬。</p>
就这连人都不敢看的小胆量,以后要真嫁给他了,拿什么跟老中小三个贱人战斗?</p>
他的择偶标准很明确,就是要找一个能跟他一起同仇敌忾,一起对付老中小三贱客的帮手,而不是找一个拖他后腿的拖油瓶。</p>
牛爱玲一抬头就看到了陆思年,她激动的喊道,“思年,你乡下的未婚妻来找你了。”说完又捅了捅身旁低着头装聋作哑的叶三秋。</p>
“姑娘,你未婚夫来接你了。”</p>
叶三秋抬头去看。</p>
就见,离她三四米远的地方站着的一个……男人,还是个长得很好看的男人。</p>
男人此时也在回看她。</p>
叶三秋大大方方的任由他看,自己也没闲着,对看的十几秒时间,已经把对方从头到脚打量完了。</p>
叶三秋对未婚夫的第一印象还挺满意的。</p>
就外貌而言,很符合她的择偶标准。</p>
他长得是真好看,比她这三年见过的任何一个男同志都要好看。</p>
身高也符合她的择偶标准,目测超过一米八了。</p>
要说唯一不满意的地方就是他嘴角那抹笑,她从那抹笑里看出了嫌弃!</p>
嫌弃?是在嫌弃她乡下人的身份还是别的?</p>
叶三秋不动声色的收回了目光。</p>
管他嫌弃什么,反正她人已经来了,万万没有再回乡下的道理。</p>
特别是看着眼前二层高的小楼,她更不想走了。</p>
放着二层高的小楼不住,跑回村里去住小泥土房?</p>
她脑子又没病,才不会做这种脑子有大病的蠢事儿。</p>
老太太说了,她是来享福的!</p>
嗯,这个福,就先从住小二层开始!</p>
叶三秋打定主意不走了。</p>
至于嫌弃她的未婚夫,待定!</p>
陆思年对叶三秋的印象并没有因看清她的长相有所改变。</p>
长相是不错,但战斗力不行,在他这儿,长得再好看也是花瓶。</p>
他自己长得就够好看了,他对另一半的长相没太多的要求。</p>
只要不是长得太丑、太矮,只要比王晓云和陈慧茹这两贱人长得好看就行了。</p>
虽然她确实比王晓云和陈慧茹两贱人长得好看,但战斗力不行,一切都是白谈。</p>
不过他也没有完全否定叶三秋,打算再多考察一下。</p>
毕竟是“她”做主给他定下的这婚事,她应该不会选一个一无是处的人给他当媳妇儿!</p>
他勾了勾唇角,双手插进兜里,晃着身子慢悠悠的走过去。</p>
直接走到叶三秋跟前,抖着一条腿,做出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斜眼睨着叶三秋,“听说你是我的未婚妻?”</p>
叶三秋终于明白牛爱玲提到“未婚夫”时沉默的原因了。</p>
合着她的未婚夫是个吊儿郎当的小混混。</p>
看他那腿抖的都能快赶上帕金森的病人了,真怕他一不小心抖折了。</p>
不过在她眼里问题不大。</p>
配她挺合适的。</p>
她在乡下也是个不学无术,人人看了眼睛都疼的小混混。</p>
女混混配男混混,绝配。</p>
叶三秋从包里掏出婚书递过去,“这是咱俩的婚书,我是不是你未婚妻,你自个儿看。”</p>
陆思年抖腿的动作一顿,意外的看了一眼叶三秋,原以为是个胆小怕事的。</p>
她这说话的语气听着也不像啊。</p>
有意思!</p>
他接过婚书看了看,婚书没问题,确实是“她”为他定下的。</p>
“她”的字体他认得,别人是模仿不来的。</p>
“婚书没问题,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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