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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旌南跟蒋承霖打电话的同时,手里还牵着一根狗绳,狗绳的另一头,连在一只黑色哈士奇的脖子上,这只哈士奇就是传言中在某个冬天,把遛狗的沈弋千摔骨折的混账。</p>
当时进医院后,沈弋千不骂狗,骂沈全真,因为这是沈全真送给沈弋千五十大寿的生日礼物,美其名曰怕他孤独,结果在沈弋千劳心劳力把它养到七个月后,自己光荣的住进了市医院骨科,每天医生护士迎来送往,着实热闹。</p>
沈全真陪沈弋千进超市买点东西,乔旌南一手牵着狗,另一手掏出烟盒,刚把烟拿到嘴边,狗突然站起来往前一窜,险些把乔旌南带飞,毕竟它现在已经是成年大狗了。</p>
混账突然激动的理由,是看到一只路过的小泰迪挑衅,非要去追,乔旌南到嘴边的烟飞了,又气又吓,被拖着走了两步才蹙眉喊:“孽子!”</p>
孽子是沈全真给它取的小名,其实它本名叫王子,沈弋千取的,乔旌南更喊不出口,嫌丢人。</p>
他把孽子拉住,小泰迪蹦高高挑衅,“嗷嗷嗷嗷~”一顿乱叫。</p>
孽子铆足劲儿,绷着身体,乔旌南根本没抬头看,他最烦嘚瑟的小狗,想着主人把狗牵走就好。</p>
泰迪主人把狗抱起,低头数落:“你有没有礼貌?人家咬你我可不管!”</p>
说罢,对方又看向乔旌南,道歉:“不好意思啊。”</p>
乔旌南这才抬起头,随口回了句:“没事儿。”</p>
泰迪主人是个很年轻的女孩子,约莫二十岁左右,打扮精致靓丽,化全妆,美瞳跟王子一个颜色,灰蓝。</p>
她看着对面的乔旌南,将近十月份,春城白天十几二十度,乔旌南穿着牛仔裤和帽服,头上戴了顶棒球帽,脚上白色运动鞋,浑身上下看不见LOGO,但那张脸就是标签,特别帅。</p>
女孩见他一个人,不想错过偶遇大帅哥的机会,站在原地开启话题:“小狗就是爱撩闲,让它过去又没什么真本事。”</p>
“都这样。”乔旌南随便附和,算是应酬。</p>
之前手里的烟掉了,他又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点烟的时候风太大,用手拢了几次都没点燃,女孩见状,迈步上前,从兜里掏出防风打火机,想直接帮乔旌南点上。</p>
乔旌南的头下意识往后躲了一下,接过女孩手里的打火机,自己点燃,还回去:“谢谢。”</p>
他牵着孽子走,女孩顺势跟在他身边,笑着道:“哥哥,能加个微信吗?”</p>
乔旌南面不改色:“我结婚了。”</p>
女孩当即道:“你骗人,你手上连戒指都没戴。”</p>
两人说话间,对面超市出来人,乔旌南很快看见不化妆却白的反光的沈全真,扬声道:“老婆。”</p>
沈全真朝乔旌南看来,乔旌南身旁女孩朝沈全真看去,乔旌南自顾往前走,走近后把牵引绳递给沈全真,从她和沈弋千手中接过购物袋。</p>
沈全真眉心微蹙:“搞什么?”</p>
沈弋千说:“我都看出来了,你男朋友让人堵着搭讪了。”</p>
乔旌南对沈全真道:“我说我结婚了,她不信。”</p>
沈全真偏头看了眼女孩方向,女孩已经转身离开,她视线微眯:“感觉蛮漂亮嘛,还年轻。”</p>
乔旌南:“化得跟孽子一样。”</p>
沈全真低头看了眼英姿飒爽的孽子:“那很好看啊。”</p>
乔旌南:“跟你比差远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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