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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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县,管辖周边九个村子。</p>
无论是务农的农户,亦或者林家这种属于民户的猎户。</p>
有了收获。</p>
都会去县里售卖,补贴家用。</p>
县里有坊市。</p>
坊市之中,有专门划分给村里人售卖物品的区域。</p>
例如,卖鱼的渔栏。</p>
卖山货的野栏。</p>
……</p>
当然,若有些关系,也能直接卖给客栈酒楼,药堂等地。</p>
林家可没有这层关系。</p>
林轩陪父亲跑过几日,自然熟门熟路。</p>
而林铮告诫的话语,也深得林轩心思。</p>
七两山参,足以让人动歪心思。</p>
“爹,听闻七两参,八两宝。这参,不留着给你补身子?”</p>
林轩开口问道。</p>
林铮笑着摇了摇头:</p>
“放心,爹心中有数,伤筋动骨一百天,爹这腿,其实没大事儿。”</p>
“但短时间,上不了山,棒槌补的是气血,对我这情况无用。”</p>
“还不如卖了换钱……”</p>
林轩闻言,沉默了一会儿,而后点了点头。</p>
这倒也不是林轩绝情。</p>
他爹这情况,确实不如买一些壮骨的药来得好使。</p>
“赵荀那王八蛋的事情,你不用操心,明日我会去处理。”</p>
“你既然有当走山客的天赋,那多熟悉刀,多摸摸弓,万万不可怠慢了,练时多流汗,山上少流血。”</p>
“咱们这个家,接下来老长一段时间,只怕都要靠你了。”</p>
林铮抽着旱烟,感慨说道。</p>
“放心吧,孩儿觉得自己,现在壮得能打死一头牛!”</p>
林轩笑着对林铮挥了挥拳头。</p>
“臭小子。”</p>
林铮眯起了眼睛。</p>
这意气风发的模样……</p>
和老大,真像啊。</p>
……</p>
林轩和父亲谈了几句。</p>
便到后厨,帮衬着妹妹。</p>
野鸡割喉放血,置入滚烫开水之中,而后拔毛。</p>
切成小块,配合菌子一起煮。</p>
“烧这么多水……咱家柴火不多了啊……”</p>
“少些盐……金贵着呢……”</p>
林月一边喋喋不休,指责林轩铺张浪费,一边忍不住擦嘴角。</p>
贫苦人家,自然要拮据些。</p>
以前林铮还能上山,日子还好过些。</p>
现在,林铮看腿便花费不少,又断了生计,自然要精打细算。</p>
柴米油盐催人愁,囊中羞涩度春秋。</p>
这柴,可是第一位的。</p>
烧水都是奢望。</p>
“月妹,不是和你说了吗?”</p>
“你二哥我……天生就是当走山客的料,迟早赚大钱,当老爷。”</p>
林轩笑着安慰说道。</p>
“还老爷?你就一败家子!你上过私塾,也算是村里少有,有学问的人,不知道老话讲,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么?”</p>
林月大大方方,给了林轩一个白眼,摆出了妹妹的架势。</p>
“这理儿不对。”</p>
“老话说,吃啥补啥。所以咱们要成人上人,怎么能吃苦?那得吃人才行啊!”</p>
林轩脸上挂着混不吝的笑容,张嘴就来。</p>
“你……你……”</p>
林月被怼得哑口无言。</p>
她虽不蠢,但如何是林轩这种拥有两世经验的妖孽对手?</p>
更何况,林轩这个论点,乃是出自于前世哲学圣地——弱智吧,之中的著名论点。</p>
林月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反驳的话,只能气鼓鼓开始张罗吃的。</p>
林轩懒得理会这个口是心非的妹妹。</p>
“可惜啊,没有料酒,也没姜、八角、桂皮等东西。”</p>
“野鸡肉紧实鲜美,不可多得,但野味嘛,多少有些膻,如果有料酒焯一下就更好了。”</p>
“再加点粉条,那滋味,堪称一绝!”</p>
林轩心里暗暗感慨。</p>
一大盆“野鸡炖蘑菇”。</p>
一碗野菜团子,一碗土豆。</p>
配上主食则是糙米。</p>
林家三人,那叫吃的一个香啊!</p>
“咋这么会吃,给我留点儿啊!”</p>
林月叫苦不迭。</p>
林轩也发现。</p>
自从自己开启妖皇天赋神通“食气”之法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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