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眼光差劲
鹤归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3章眼光差劲,肥妻逆袭,权臣携崽火葬场追妻,鹤归,海棠文学城),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林菀菀去了厨房。</p>
虽然有原主的记忆,但是当林菀菀踏进厨房的那一刻,还是被眼前的景象狠狠的惊呆了。</p>
厨房里的墙是裂的,屋顶是漏的,灶台上的锅是豁了口子的,地上的筐子横七竖八的摆着,菜叶子到处都是,锅里还装着一团不知道是用什么做的黏糊糊的黑色的东西。</p>
林菀菀深刻的感觉到了一波来自视觉和灵魂的双重冲击。</p>
这样的厨房要是搁她以前,别说是进了,她连看都不会看一眼。</p>
可是她现在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强忍着胃里翻滚着的不适感,硬着头皮开始收拾起厨房来。</p>
她脚不沾地的忙上忙下,足足忙活了半个时辰才总算是把乱糟糟的厨房整理干净。</p>
林菀菀从厨房里找出最后剩下的一点玉米面和白面混在一起,又到院子里薅了一把韭菜,拿了两个鸡蛋炒了一盘韭菜鸡蛋,从瓦罐里挖了一勺猪油煎了五个韭菜盒子,做完这些她又挑了几个没有发芽的完整的红薯切成丁,熬了一大锅不是很浓稠的红薯汤。</p>
记忆里的原身食量很大,家里所有的吃食都是先让原主吃,原主吃饭,林老爹和弟弟就喝粥,猪油这种东西,林老爹和林二狗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尝过了。</p>
林菀菀本来夹了两个韭菜盒子,可想了想,最后又只夹了一个。</p>
伴着一碗红薯汤,她坐在灶屋里的小板凳上吃了起来。</p>
之前为了给她娶夫君,家里的东西已经被林老爹变卖的所剩无几了,吃食也没有多少了,这样下去不行,她得想个法子赚点钱了,更何况这样的吃食对身体也没有多少营养,毕竟家里还有两个大男人,饭桌上多少还是得要有点荤腥的。</p>
吃完了红薯粥,虽然还没有吃饱,但是胃里有了东西,多少也恢复了力气。</p>
休息了一下之后,林菀菀麻利的起身,打算去水缸里舀水洗碗,结果一探头,她就看到了水缸里倒映出来的那张涂满了白粉和胭脂的鬼脸来。</p>
林菀菀差点蚌埠住。</p>
原身确实喜欢这些花花绿绿的东西,只要是她觉得好看的颜色,一股脑的就往脸上涂,整的跟个小丑一样,关键是还迷之自信。</p>
这完全得益于她那位好堂姐,对于她这恶俗的打扮非但不提醒,还夸得她天上有地下无的漂亮。</p>
家里的爹和弟弟也都宠着她,这完全就是赤裸裸的捧杀啊。</p>
林菀菀嘴角抽了抽,洗完碗之后又舀了一勺水把脸洗的干干净净,把头上的那些红的绿的花全都摘了丢进灶膛里,顺便又把灶台给清理了一下。</p>
刚准备离开厨房的时候,忽然,前面的屋子里传来一声闷响。</p>
林菀菀眉头一皱,把锅盖盖上,将红薯粥温好后,朝着声音来源的那间屋子走去。</p>
最开始的时候她还以为是林家人回来了,可是进了屋子她才发现地上趴着一个男人,像是刚从床铺上摔下来的一样。</p>
看着房间里的情况,刚才的动静估摸着也就是这么来的。</p>
林菀菀继续观察着对方,男人宽肩窄腰,身材颀长,衣着十分讲究,说不清楚是什么料子,但就是给人一种矜贵的感觉。</p>
她缓缓凑近,闻到了男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浓郁血腥气和金疮药的味道。</p>
林菀菀皱了皱眉,</p>
“受伤了?”</p>
真是奇怪,林家为什么会有一个受伤的男人?</p>
等等!这人该不会就是林老爹给她捉回来的上门女婿吧?</p>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