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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骜是以武士的身份到秦国的;在得到秦王信任后,直接当上了秦王的客卿,没有任何地方行政经验。后来被派到上党担任郡守,任务也是指挥作战,民事很少;上党失陷后,蒙骜身兼上党、河东两郡守,主要工作也是整军备战。可以说,蒙骜在秦国,还没有任何实施秦律的经验。</p>
在赵军夺取虞地之前,秦在虞是有行政官员的。但在秦律之下,这些官员不敢擅离职守,全都阵亡。官员有守土之责,但在官府服役的吏员并没有义务去死。虞丞首先发出公文,宣布征召那些曾经在秦为吏的人员。一朝天子一朝臣,这一行为虽然引起人们的注意,但并没有造成太大的轰动。公文发布的当天,就有三人前来投靠。虞丞向他们查验节符,他们回答说,节符在魏占领期间已经被收缴。虞丞略略考问了一番他们的秦律知识,也还算知晓,只不过不太精通。虞丞让他们回去通知他们认识的其他吏员到县府就任。</p>
魏国三公子虽然还占着城主府,但已经被限定在后宅,前院已经腾出来作为办公之用。</p>
第二天,一共有五名吏员,三名驿吏到了县府。虞丞发出节符,令他们各乡传令,即日起恢复秦律!同时将自己连夜准备好的十块木匾,交给他们,分头号令下去。又令魏公子的家臣,将恢复秦律的告示分悬于各城门,以及县府前的照壁上。</p>
虞地并不太大,乡里也都集中在虞城周围的平原地带,吏员们只用了半天时间就完成了任务。</p>
第二天,虞城内只留下虞尉看家,蒙骜和荀志都跟着虞丞,带着那八名吏员,下到各乡,清理田亩。</p>
魏公子到达后,并没有太留意农业生产,只在征收盐税方面上心。所以,以前的田亩还基本维持着秦时的规制。虞丞宣布,除了在守卫虞地的战斗中伤亡的人或家属可以保留原有爵位外,其余邑民一律废除爵位,只能受田百亩;原有的宅院还可以保留,但必须在一年内获得相应的军功,否则收回;所复的臣仆,一律恢复编户身份,领受自己的田亩,并缴纳赋税!</p>
虞丞重新按爵位任命了乡里的啬夫,监督他们重新确认了各自的田亩,登记造册。有些以前的农户,在被魏人占领后放弃农田,去经商的,保留田亩十日;十日内不归的,田亩没收,重新分配!家族全体成员,迁到城内居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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