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赠琴,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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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砚。”</p>
越过垂花门,沈骊珠听见前方有人叫住了书砚。</p>
书砚立刻恭敬地朝对方行礼道:“大公子。”</p>
竟然是陆伯渊。</p>
沈骊珠也浅浅福身,“大公子。”</p>
“沈小姐不必多礼。”陆伯渊目光落在沈骊珠身上,在她额前微微垂下的银色流苏多停留了一秒,“是去找阿遥?”</p>
沈骊珠轻轻颔首,“嗯。”</p>
陆亭遥从小体弱多病,是被万千娇宠养大的陆家小公子,陆伯渊则是被寄予厚望,承袭陆家荣耀的长子,两人从容貌气质上都没有一点相似。</p>
陆伯渊沉静且严肃,有虽然只比陆亭遥年长几岁,却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p>
虽然跟阿遥已经定亲,跟如薇关系也交好,但是沈骊珠跟陆亭遥这位大哥却只有点头之交。</p>
陆伯渊看了眼书砚,“今日宾客繁杂,带沈小姐去风雪轩,勿要让人惊扰她。”</p>
书砚嘻嘻笑道:“大公子放心,我家公子都交代过了,书砚定然好好将骊珠小姐送到风雪轩,一根头发都不会少。”</p>
沈骊珠微微羞涩地低头。</p>
她今日一袭蓝衣广袖,雪白面纱,垂首时细白的耳露了出来。</p>
虽无妆饰,但那一抹绯红就已胜宝石。</p>
陆伯渊眸光重新落回到骊珠身上,俊美面容神情严肃,声音沉静地道:“下次,再见到我时,可唤我一声大哥。”</p>
沈骊珠心道:可是,还未成婚,这……于礼不合。</p>
除此之外,她还有一丝意外。</p>
陆伯渊每次见她,都是一副冷漠严肃的模样,沈骊珠以为陆伯渊并不满意自己做阿遥的妻子。</p>
因为陆伯渊最疼爱的就是这个弟弟,丝毫不比父母差。</p>
她名声却不太好。</p>
没想到,阿遥的大哥面冷心热,心里竟然是认同她的。</p>
沈骊珠便改口叫了声,“陆大哥。”</p>
陆伯渊点点头,转身离开。</p>
书砚继续领着她往风雪轩走。</p>
风雪轩是陆亭遥的阁院,因为是陆家最疼爱的小公子,院子占地极广,有湖泊,有亭台,有兰花,又因为陆亭遥本身的性情,院子布置的极为风雅。</p>
沈骊珠到的时候,只见一位青年背对着她站在庭中,明明是近夏的日子,却披着一袭薄裘,墨色长发散落在身后,袖间探出轻抚兰花的手,白得近似雪那般脆弱又漂亮,仿佛……日光一照就融化了。</p>
不知怎的,沈骊珠心头微微收紧,连带着裙间步履都慢慢停了下来。</p>
书砚一声,“公子,骊珠小姐到了!”</p>
那人倏地转过身来。</p>
容色雪白,似琉璃剔透晶莹,唯有那一抹墨眉,一抹唇红,是这张风雅谪仙般的脸上唯一的浓墨重彩。</p>
两人阔别三四月未见,立刻重逢遥遥对视,竟然都有了一种……近卿情怯的感觉。</p>
书砚扯了扯浅碧的衣袖,浅碧一笑,跟墨砚退下了。</p>
小姐能再次见到二公子,就是这些时日以来最好的事情了。</p>
“……阿遥。”沈骊珠率先开口,眸光和声音都似有着千言万语,她提着裙摆扑进陆亭遥怀里。</p>
两人静静相拥了片刻。</p>
沈骊珠脸贴在陆亭遥肩头,轻轻闭眼,嗅着他身上芝兰青桂般的香气,那种香气里又夹杂着一丝微微清苦的药味,像是被药物常年侵染,挥之不去。</p>
那样的特殊。</p>
陆亭遥精致雪白的下颌轻轻蹭了蹭怀中女子的发顶,手臂圈着她的腰身。</p>
他披风雪白,衣摆却绣着墨色图案,跟她身上的蓝衣交织在一起。</p>
“骊珠,你瘦了。”</p>
沈骊珠听得陆亭遥轻轻一叹,从他怀里抬起头,眉眼弯弯地道:“阿遥,你怎么抢了我的词?”</p>
陆亭遥指尖晶莹如雪,轻轻抚过沈骊珠额角的银色流苏,又忽地滑到她耳边,轻盈而温柔地摘下那面纱,道:“我是因病,但是骊珠你定然是没有好好吃饭。”</p>
“不过没关系,我做了你喜欢吃的东西,书砚从门口接你过来,你到风雪轩的时候刚好可以吃上。”</p>
陆亭遥将面纱取下后,拿在手里,牵着沈骊珠的手,带着她来到那棵琼花树下摆着的案几边上。</p>
琼花雪白,片片晶莹,几许飘落下来。</p>
案几上,是古董羹,还有几样鲜美可口的小菜。</p>
都是陆亭遥亲手做的。</p>
世人都只知道,陆家病弱的二公子,七岁成诗,十岁赋颂,文骨风雅,才情惊世,是金陵文坛都追捧的“枕玉公子”,一画可值千金。</p>
但是鲜有人知,他除了善诗赋文作画之外,还会下厨。</p>
因为世人推崇的是君子远庖厨。</p>
其实,陆亭遥不止会下厨,还善木工竹编,会酿酒养兰等,都是因为年幼时体弱多病,常年卧床静养,只能看书打发时间,他看的书很杂,从诗经歌赋到古文典籍,从旅游杂记到菜谱酒方,从鲁班书到齐民要术,均有涉猎。</p>
后来,看得多了,便忍不住动手尝试亲自做。</p>
或许是上天没有给陆亭遥一副好体魄的补偿,他学什么都很快,学之无一不会,会之无一不精。</p>
就连下厨照着菜谱也能一遍入口,二遍娴熟,三遍就是十分好吃了。</p>
不过,陆亭遥鲜少亲自动手下厨。</p>
也就只有沈骊珠有这样的口福,能够尝到“枕玉公子”的厨艺。</p>
陆亭遥牵着沈骊珠在桌边坐下,秀美绝伦的手拿起银著,夹起一片薄薄的胭脂鹅脯放入沈骊珠面前的玉碗中,“尝尝。”</p>
沈骊珠素来胃口浅,是先前有一顿没一顿把胃给搞坏了,然后就怎么也吃得不多,但陆亭遥做的东西,她总能比平日里多吃上几口。</p>
那片胭脂鹅脯入口即化,她细嚼慢咽,抬起头来朝陆亭遥一笑,“很好吃。不过……”</p>
“辛苦阿遥你受累了。”</p>
陆亭遥哪里会觉得辛苦呢?</p>
他分明……甘之如饴。</p>
前头婚宴已经开始,但那些吹吹打打的喝彩声都跟风雪轩里的两人无关,他们安安静静地吃完一顿饭。</p>
气氛并不是那种浓烈得足以腻死人的甜蜜,更偏向于琴瑟在御岁月静好,但就是有种谁人无法插足的感觉。</p>
用完膳后,书砚将盏碟收拾下去。</p>
陆亭遥轻声开口道:“骊珠,我有样东西送你。”</p>
“是什么?”沈骊珠好奇地问。</p>
等书砚将一架琴抱上来,放到沈骊珠面前,陆亭遥才浅声道:“你说过,你年少时曾有过一把名琴,名叫‘焦尾’,离开京城来到金陵时,那琴留在侯府,并未带上,所以此后便鲜少再抚琴。”</p>
“可是,琴艺是你自小拜在玲珑夫人门下,昼夜苦学,才学会的,不该因为没了一把好琴就此再不碰它。”</p>
“所以,我便查了古籍,仿照‘焦尾’的样子,给你做了这把琴。”</p>
沈骊珠眸光落在那琴上,其实,她已许久不抚琴,连“焦尾”是什么样子都快忘记了。</p>
像出身王公贵族的姑娘们,总是要习得一些什么高雅的技艺才好,仿佛那才是合格的世家嫡女,而琴艺是君子六艺之一,很风雅,很优美,她自幼便决定学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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