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叶梧桐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千六百二十四章:爱米琳,四重分裂,微叶梧桐,海棠文学城),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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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爱米琳的人啊。”
墨檀眨了眨眼,随即便掀开下面塞满了淬毒铁蒺藜和简易雷管的被子,兴致缺缺地瞥了一眼旁边那位坐姿端庄的不速之客:“真没劲,我还以为自己终于时来运转,碰见有眼光的采花贼了呢。”
被不知何时变成军火库的床单所震慑,整个人都有点发懵的玩家姑娘眨了眨眼,过了好半晌才干声道:“所以你到底要对采花贼做点啥?”
“好看就给她采了,不好看就给她踩了。”
墨檀一边满眼怜爱地抚摸着被堆放在自己屁股旁边的大量雷管,一边淡淡地说道:“总之我要先保护自己的安全。”
对方立刻虚起双眼看着他,没好气地吐槽道:“你一个玩家本来就不用担心被人家性骚扰吧?”
“能不能别让我想起这事儿。”
墨檀顿时目眦欲裂地一眼瞪了过去,怒道:“你知道就为这个我跟客服小姐姐哭了几宿吗?”
说罢便骂骂咧咧地嘀咕了起来,尽是些‘陈腐保守’、‘有违天性’、‘封建顽固’、‘想摸胸部’之类的发言,直接就把人家小姑娘给整不会了。
有一说一,这位自称爱米琳大公的闺中密友,能够神不知鬼不觉潜入琉璃亭顶层套房的姑娘原本觉得自己已经掌握了主动权,别的不说,至少在短时间内主导对话节奏肯定没啥问题,结果几句天聊下来,别说节奏了,她险些连自己是来干什么的都忘了。
而墨檀见对方已经懵辶,也没再继续下去,而是一边慢条斯理地收拾床上那些铁蒺藜啊、雷管啊什么的,一边随口问道:“哦对了,是谁派你来采我的?”
“我不是采花的,就算是也对你这种没脸没皮的死变态没兴趣。”
对方颇为无力地回了一句,随即便站起身来,冲不远处的房门扬了扬下巴:“爱米琳想见见你,给个面子吧?”
结果让她没想到的是,面前这人竟然皱了皱眉,用力摇了两下脑袋:“不要。”
“不要!?”
这位自称爱米琳闺蜜的姑娘当时就傻了,愕然道:“你有毛病吧,这可是咱们水晶狼领的大公,摄政王殿下的老婆,这个国家未来的皇后殿下要召见你哎!为啥不要啊?”
墨檀抬起右手,把小拇指戳进鼻孔,一边掏着并不存在鼻屎,一边没好气地说道:“原因的话,你刚才不是说过了么,她是摄政王殿下的老婆,这个国家未来的皇后啊。”
对方点了点头,蹙眉道:“然后呢?你跟摄政王殿下关系不好?有仇?”
“唉,恰恰相反。”
墨檀很是怅然地移开视线,喃喃道:“我跟那位修·布雷斯恩摄政王殿下关系还算不错,属于那种但凡性取向方面有半点差池就容易擦出火花的阶级友谊。”
“艹。”
反应了半秒钟才想明白这句话的女子直接骂了句脏话,干声问道:“所以呢?”
墨檀顿时瞪大了眼睛,震声道:“所以你还要问吗?修可是我的挚爱亲朋、手足兄弟啊!”
对方继续面无表情:“所以呢?”
“所以我单独去见小爱米琳就不合适了。”
墨檀一本正经地看着面前这位姑娘,肃然道:“你也知道我这人极具魅力,江湖人称芳心纵火小郎君,要是水晶狼大公看到我之后动心了,我没办法跟兄弟交代啊。”
对方听完这话,竟是在稍作沉吟后微微颔首:“嗯,有道理,是我唐突了,告辞。”
说罢,这位墨檀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姑娘就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推门而出了。
“啧,真该说不愧是那家伙么……”
墨檀则是轻笑了一声,随即便打了个哈欠倒在床上,蒙着被子似乎想再睡上几个小时。
只可惜,也就两分钟的功夫,房门便被再次推开了,而这次的造访者除了刚刚那位姑娘之外,还有个须发皆白、身形消瘦的老绅士。
“您好,老奴是水晶狼的一介家仆。”
有着深红色双眸的老人面带微笑地看着从被子里露出一个脑袋,睡眼惺忪的墨檀,莞尔道:“您可以叫我德库。”
墨檀重新把头缩回被子里,闷闷地说道:“滚蛋,老子不跟男……咳,下人打交道。”
“大小姐已经放话了,说自己绝对不会被您的美色所动摇,还有就是,如果您执意不配合的话,就算把胳膊腿都打断了抓回去也没关系。”
水晶狼家族的总管,总是侍候在爱米琳大公左右的德库老爷子微微一笑,慢条斯理地开始摘手套:“虽然人老了不中用了,但老奴姑且也算是个史诗……”
“少给我扯这套,我管你什么史诗不史诗的!”
墨檀猛地掀开被子,怒气冲冲地从床上跳下来,满眼挑衅地瞪着老人:“什么时候走?赶紧的别墨迹!”
……
二十分钟后
水晶狼领,狼心城【蜜橙】别苑,主厅
“欢迎光临,檀莫先生。”
似乎早已等在门口的水晶狼大公亲切地对墨檀笑了笑,随即竟然对后者微微欠身行了一礼,有些调皮地眨了眨眼:“还是说,你比较喜欢当初用的那个称呼?安东尼·达布斯?”
阔别多日,这位紫罗兰帝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大公爵乍看上去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但如果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比起近一年前在皇都萨拉穆恩的时候,爱米琳·沃夫·克里斯托大公在很多方面其实都产生了倾覆式的改变。
比如说,当时那简单朴素的冰蓝色直长发已经变成了更成熟也更加高贵的中分卷发,虽然放在年轻的爱米琳身上依然颇具朝气,但那时的青涩感却已经消失得干干净净,再不复之前那稚气未脱的气质。
再比如说,过去的爱米琳无论是在什么场合,基本都是一身精致修身的烫金色礼服,加上印有水晶狼徽记的宽大披风与佩剑,虽然气势很足,但却有几分难掩的‘刻意’感,有些做作,也不够自然。
但现在的爱米琳却是身穿一套虽然做工精美,但却并无威仪的长裙,除了领口处有两个小小的家族徽记外,乍看上去似乎跟绝大多数贵族小姐或富商家的并无区别,比过去简单了不止一点半点。
不过要是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已经不再穿着打扮上费心的爱米琳要比过去有深度得多,那份恬淡的从容与举手投足间的上位者气质,足以让任何有见地者第一时间做出‘这娘们不好惹’的判断。
举个例子,当时在紫玖之厅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爱米琳大公在墨檀眼中就是个有点滑稽的小大人,就算往尊重点说,充其量也只是把很好争取也很有必要争取的刀,想让她砍谁她就能砍谁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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