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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这怎么可能?”
“怎么可能?”
血魔很是讶异。
一个来自不起眼小世界的渣渣,竟,竟是拥有玄天七宝之首的浑天星核残片......
沃尼玛!
血魔一脸懵逼的表情,简直难以相信。
“难怪,啧!”
“难怪天君遍寻诸天,死活找不到这一块残片,原来在这小子手里,有趣,哈哈哈!真是有趣。”
下一秒钟,张辉肉身没了踪影,化作虚无,凭空消失了。
浑天星核内部。
血魔打量着四周,来到水池旁边。
水池,也就是浑天星核每天喷薄而出的核精,价值无可估量。
看着水池里面湛蓝色好似一块玻璃,又像是一块弹性十足的果冻一样的核精,血魔终于心中释然。
“难怪这小子已初具神躯,可以摄入混沌之气而不爆体,原来是浑天星核。”血魔喃喃自语道,看着水池中溢出的核精,他是两眼直放光。
至于旁边张辉和长孙映秋栽种的药圃,血魔从从一眼瞥过,便生不出半点兴趣。
世人眼里价值无可估量的宝贝,在血魔眼里,和一群杂草无异。
什么长生丹,上清丹,无用之物。
“试试本帝的长生之术,如能成......”血魔眯起双眼,心中已然做出决定,如能成,日后他和天君两尊大帝,必有一人要陨落。
或是他血魔,或是天君。
浑天星核,玄天七宝之首,天君独具一份,他现在握着一份。
交出去?
不可能的,贪欲是任何一个种族与生俱来的,既然拥有,怎可舍弃?
就在水池旁边,血魔盘膝坐下,很快便进入内定状态。
眼观鼻,鼻观心。
牵引着体内气机,催动黑魔血脉,迅速蚕食搜集来的骨髓,然后喷薄出黑色的血液,通过周天运转,将血液输送到每一寸神经末梢。
如此,张辉的身体算是彻底被血魔掌控,驾驭。
也彻底变成了魔躯。
接下来,黑魔开始修炼长生之术。
何为长生?
用科学的词汇来解释就是分裂。
细胞分裂,一次两次三次......
普通人正常细胞分裂的次数在五十次到六十次左右,当细胞分裂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彻底死亡。
而修道者的细胞分裂次数可达到一百次,甚至是一千次。
这取决于修道者的血脉。
魔族和修道者差不多,但是他们新陈代谢的速度远远的超出常人,包括修道者。
新陈代谢的加快,促成了魔族的强大,但是也决定了魔族的寿命普遍比修道者短很多。
大世界虽然生产力低下,条件很艰苦,而且充斥着杀戮,但是这里氧气浓度很高,因而普通人的寿命在一百五十左右。
修道者的寿命更高,境界高的,寿命甚至可达到千年之久。
而魔族普通人的寿命还不到三十岁,和修道者同境界的魔族,寿命也仅有修道者的五分之一。
血魔不甘于和其他魔族一样,哪怕触及巅峰,依旧摆脱不了天道轮回的宿命。
他苦心钻研,耗费数千年时光,终于钻研了一套‘长生之术’。
利用魔族的特性,控制细胞分裂之后的再生长。
就像人类的癌细胞,可以无限增殖。
不过癌细胞也会死,人没了,癌细胞也就凉了,相当于寄生体。
严格地说,血魔独创的‘长生之术’,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长生之术,长生是不可能长生的,但是他可以尝试着延缓细胞的新陈代谢,增加主细胞分裂的次数,加强蚕食能力,当子细胞毁灭之后,主细胞再蚕食子细胞。然后再建立一个营养瓶,促使血魔的一滴血,都可以保存千年之久的存活期。
而且在每一个细胞核内,都裹挟着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几个记忆碎片,如此,只要有一滴血活下来,血魔就可以重生。
无数次的重生,终可达到长生的目的。
但是弊端也很明显,血魔就跟那十世佛陀转世重修一样,每次转世重修,都是一次崭新的开始,也是从弱小走向强大的又一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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