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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尽管现在签约了唱片公司,但是简瑶还是喜欢去酒吧唱歌,她喜欢那里轻松自由的氛围,喜欢所有人都被她歌声所吸引、放下手里的一切,专注听她唱歌的那种感觉。

陆臻时常说,简瑶这样自由自在的性格,很不适合娱乐圈。

简瑶签约公司才不过短短半年时间,细数起来,违规事件大大小小加起来不知道犯了多少回。

头一条就是尽量不要轻易抛头露面出去唱歌,简瑶压根做不到,她朋友多,经常会吆五喝六在酒吧里唱歌,把场子闹得很嗨。

也是难得,她个性有点偏向于男孩子,大大咧咧不拘小节,所以很好交朋友。

简瑶的生活似乎从来不缺热闹,她个人风格太强烈了,永远自带光芒,所以她所站的地方,就一定是人们目光的汇集处。

所以纵使她性格叛逆、张扬恣肆,但是她的公司仍旧坚持要签她,并且总是无条件地包容她的各种底线的试探,包容她所有的率性妄为。

他们笃定了她一定会火,不仅会火,而且会炸,就像夜空里最璀璨的烟花。

她会比烟花更美丽。

简瑶的第一张单行唱片在她大三的时候发布,一经发布,就引发了一阵热销狂潮。

整张唱片带有一种放肆不羁的风格,就连唱片封面上她的照片,都是放大的黑白面孔,唯有唇部一抹嫣红,狂风缭乱了头发,她下颌微抬,带有一点嚣张狂妄的气质,睥睨着所有人。

在当时,还是以甜美可爱俏皮风为主流的娱乐圈,简瑶的画风如此特立独行,一露面便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

她的声音更是独特,带有一种淡淡的烟嗓,唱出来的歌也是有一点慵懒叛逆的气息。

那个夏天,简瑶火了。

正如她的公司所预料的那样,简瑶蹿红的速度如此迅猛,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鸣惊人。

然而成为明星的简瑶,并没有如大家所期望的那样,变得收敛,言行规矩。

恰恰相反,她依旧故我,依旧任性,做喜欢的事情,说想说的话,真真实实、热热闹闹地活着。

陆嫣知道自己的母亲生前是明星,而且是superstar。

小时候很不懂事,她总是拿着妈妈的照片像周围的小朋友炫耀,说我妈妈是大明星。

小朋友都好羡慕陆嫣有一个明星妈妈,直到某天,幼儿园的一个女同学对陆嫣:“虽然你有个明星妈妈,可是你妈妈不在你身边啊,你就是个没有妈妈的小孩,我们才不羡慕你呢。”

陆嫣攥着妈妈照片的手蓦然紧了……

虽然她是明星,可她不再自己身边,她离开了,而且永远不会回来。

小时候的很多事情,陆嫣都忘记了。唯有那件事,她记得清清楚楚,甚至那时候小朋友们脸上各异的神情,她现在都能够清晰地回想起来……

那时候的简瑶,真的就像烟花一样,在夜空中热烈的绽开,然后转瞬即逝,无声消亡……

过去父亲对于简瑶的死因绝口不提,从不告诉陆嫣原因,可是毕竟母亲是公众人物,所以外界也有不少猜测,说法不一。

有人说她是因为性格极端,自杀;也有人说她是生病了,医院病死的……

有时候的网络并不发达,很多消息都是来自于娱乐小报,出事之后,陆臻动用了一切关系和势力,封锁了关于简瑶死亡原因的消息,杜绝人们无端地猜测……

这也是他最后唯一能为她做的事情了。

对于小时候听到的这两种说法,陆嫣感觉好像都不太可能,首先,简瑶身体一直很健康,不存在任何疾病或者隐患;

至于第二种说法,自杀,好像更不可能。

简瑶这样明朗的性子,怎么可能自杀呢,而且是抛下嗷嗷待哺的小孩,抛下出为人父的陆臻,离开这个世界……

陆嫣揉着脑袋,快要烦死了!

眼看着日子一天天地过去,简瑶和陆臻也已经从谈恋爱慢慢到同居,陆臻已经毕业开始工作,并且小有成就,两人马上就要谈婚论嫁了。

她必须要马上找到简瑶死亡的原因。

只要找到原因,才有可能杜绝和防范。重生这一次回来,无论如何,她都必须守住母亲的生命。

大三的寒假,陆嫣和沈括两人回了北城。

简瑶因为工作太过繁忙,因此没有时间回家,对于现在已经小有名气的她而言,已经不存在什么寒暑假了,她的工作日程表已经排得满满当当。

傍晚时分,陆嫣提着水果和礼物,去了北城南边靠近郊区的一个小四合院。

这里是简瑶的家。

她叩响了简瑶家的大门,很快,一个形容枯槁瘦削的中年男人打开了房门。

陆嫣当然认得他,他就是她的外公,简宏良。

陆嫣只在很小的时候见过简宏良寥寥几面,陆臻从来不让她与外公见面。

因为外公是个赌徒,嗜赌如命,同时也是个酒鬼,一天中绝大部分时候,他都是在醉生梦死中度过的……

简瑶说过,她的父亲待她不好,他喜欢喝酒,喝醉之后,对她动辄打骂。

因此,陆臻对待这个岳丈从来没有好脸色,更不可能让他接触到陆嫣。

骤然见到简宏良,陆嫣感觉很陌生。

简宏良此刻似乎是清醒的,但是门一打开,浓郁的酒精气味便扑鼻而来了。

“你们找谁?”

陆嫣礼貌地对他说:“我是简瑶的好朋友,她今年暑假不能回来,所以托我来看看伯父。”

简宏良皱皱眉头:“她能有这么好心,还记得老子?”

他目光下移,看到陆嫣手里提的礼盒与水果,脸色稍稍和缓了一些。

伸手不打笑脸人,人家好心好意上门送礼,简宏良也不可能把人家拒之门外。

他揉揉鼻子,说道:“进来吧。”

陆嫣和沈括走进了屋,屋里陈设简单,家具家电都是多年前的老款式了,一直没有置换,茶几上摆着几瓶二锅头,有的瓶子已经空了,横倒在桌边。

窗子紧闭着,屋里有浓郁的酒味,看得出来,简宏良宿醉刚醒。

在他进厨房倒水的时候,沈括拉住陆嫣的衣袖,小声问:“你在做什么?”

“嘘,别说话。”

沈括还来得及开口,简宏良拿着两个装了冷水的玻璃杯走了出来,搁桌上,说道:“随便坐。”

陆嫣扯扯沈括的衣角,示意他先别说话,两人坐在了椅子上。

“我那女儿,早就不认我当父亲了。”简宏良冷嘲道:“她现在当了大明星,更是不把老子放在眼里了。”

陆嫣说:“伯伯,您和简瑶的关系很不好吗?”

“哼,自从她那个疯妈走了以后,她对老子就没一天好脸色,现在长大了,更是翅膀长硬了,早就不认我这个爹了。”

“你们喝水。”

简宏良将水杯递到两人面前,执意让他们喝水。

沈括拿起杯子,立刻便放下了,便一阵反胃。

水杯看上去很旧,不知道多久没有使用过了,肉眼可见的不干净。

陆嫣拿起水杯,也是顿了一下,然后将杯子里的水一饮而尽。

沈括愣住,缓缓吞了口唾沫,有点不可置信。

太拼了。

虽然沈括家境也不好,但家里好歹保持干净整洁,杯碗也都是干干净净,他是个相当爱干净的男孩子,所以一进屋便有些受不了这屋里的邋遢和肮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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