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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阮呆呆的望着他,良久,然后继续打磨药物,只不过动作轻盈了些,均匀了些,她小声说道:“少爷果然是少爷呐。”声音中充满了幸福。

……

正如陆羽所说,陆家真的来了很多客人,有的是之前就在的,有的是在之后三天陆续赶来的。

到访者见到陆高峰的第一句话,往往就是‘我来了’三个字,而陆高峰也仅仅回以‘谢谢’二字,而已。

一个人在世界上生存,最重要的不是财富,不是家业,而是人家,还有朋友。

平时扯后腿,关键时刻却能真正抱成一股绳的,是家人。平时老死不见,关键时刻第一时间赶到你身边,默默无语,为你抵挡千万利箭的,是朋友。

朋友为什么会这么做?因为他们也把你当成朋友,知道在他们遇到危难之时,你也会突然到来,冲在最前面,为他们挡风遮雨。这说来仿佛是一种等价交换,实则……双方之间那种‘信任’,便是朋友的意义所在。

十七年前,陆高峰还不是陆家家主,有一日从旅人之手得到一封书信,上面仅仅只有十七个字,他便换上轻装,骑上快马,只带一刀一枪,三日三夜马不停蹄赶往千里之外,一场血战,留下赫赫威名,也留下满身旧伤,更留下张史台一家老小的性命。骑着马去的,躺在车里回来的,修养了整整两年才堪堪恢复,留下的旧伤每到阴天下雨总会提醒他,曾经经历过的连夜雨战。

雨是红色的雨,因为里面参杂了血,人血。

如今,张史台早已故去,官爵不在,家人散乱,但张家依然来了两个人。

张史台一共三子,最小一个没有来,只因为家中有老母需要照料。

当然,也有不速之客。

唐阁老,这个年仅九十的老头子对‘不速之客’这种做法仿佛上了瘾,四年中,第二次不请自来,这在他整个人生中怕也是第一次。只不过这次随他前来的还有一位书生。

书生就是书生,瘦瘦高高,透着一股穷酸,全身上下衣着装饰全部拔下来怕是也买不上三个大子儿,也许唯一之前的就是被他拿在手中的一本书。没有人知道那本书到底是什么书,因为这书并没有名字,有些焦黑的边角,屎黄色的封皮,熏黄的纸张,还有弯弯曲曲看不真切的字体。

‘兴许是古书。’每一个见过这本书的人都这样猜测,甚至‘断定’,因为这本书出现在书生的手中,已经被他读了十二年。在这十二年中他好似永远都没有翻页,永远看着同样的一章,还看得津津有味,即便与人说话,也对那本书目不转睛。

所以有人认为那本书有可能是‘神书’。为什么?因为这本书在‘书生’的手中。

天下有千千万万的书生,而但以‘书生’为名的,便只有这一人而已。

他就是书生,就叫书生,书院的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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