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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遛鸟?”唐菀蹙眉,霍钦岐陪着外公外婆可以理解,可是……
“四哥……什么时候有这种喜好了?”
“不清楚。”
江承嗣是闲的,而且他极有长辈缘,唐老特别爱带他出门,他又不便一再拒绝老人家的好意,一来二去,成了小公园的常客。
连打太极都学会了。
现在一群爷爷奶奶都认识他了,甚至有人还想给他介绍对象,热情地不行。
“要不待会儿打个电话问问,免得他又说我们出门不带他。”唐菀笑着。
……
很快秀禾就送来了,唐菀试穿后,自然是非常合身的。
“不过腰的位置,我没收得很紧,你可以自己调节,怕你日后显怀,会穿得不舒服。”她倒是非常贴心。
唐菀给她送了东西,从她眼神就看得出来,很喜欢,客气了一番就收下了,只是晚上要请她吃饭,便不大想去,觉着没必要。
“拿了你的衣服,之前的事,也没谢你,只是吃顿饭,你如果不答应,我心里真的过意不去。”
“你送我的东西也很贵重,吃晚饭就真的不用了。”
几经推辞,也是拗不过唐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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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晚上出去吃饭,江锦上便给霍钦岐与江承嗣打了电话,两人都说不用等他们,把餐厅位置发过去,直接在那儿汇合就行。
出门时,唐菀见沈疏词又是长裤风衣,忍不住皱眉。
“小姨妈,你能不能换身衣服?”
“这样不好?”她觉得很舒服。
“之前的旗袍,你穿起来啊。”
“这天气穿着太冷了。”
“餐厅里又不冷,你搭一件外套就好。”唐菀推着她换衣服,“我保证霍大哥特别喜欢。”
沈疏词是拧不过她,穿着旗袍,裹了件外套才出门,她与唐菀、江锦上自然是共乘一辆车。
而送秀禾的旗袍小姐姐,自己开了车,便驱车跟着他们后面。
此时是郊区,车辆并不多,只是道路限速,斜阳落进车窗内,电台正放着乡村音乐,一切都显得格外恬静烂漫……
直至身后传来“突突突——”的响动。
她透过反光镜,看到一个男人,骑着女士踏板车,看得出来他个子很高,有点蜷曲在车上的味道,与踏板车显得格格不入。
戴着头盔,依稀能看到半张脸,骑着小踏板,突突而来……
车尾冒着青灰色的烟,那人微微弓着身,摆出了专业车手的姿势,一骑绝尘,超过了她的车。
此时快进入市区,前方恰好堵车。
他的踏板车与前面的车子并排齐平时,负责开车的江锦上降下车窗,似乎说了两句。
那小踏板车,就“突突突——”得跑远了,颇具喜感。
惹得她兀自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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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辆车内的唐菀,伸手捏了捏眉心,“我以为四哥会打车,他居然骑着踏板车就出来了。”
“还是女士踏板车,真是……”
“爷爷带他看车时,他不是很抗拒吗?骑车在我家周围溜达就算了,居然要骑到市区?虽然不在京城,没几个人认识他,也好歹注意一下形象吧。”
若是没见过他骑摩托飒爽的模样,唐菀也就不提了,这踏板车与他形象真的不相称,估计他爸已经下班回家了,借他的车开也成啊。
为什么一定要骑着小踏板?还是女款的。
沈疏词每次看到他骑车,就忍不住笑出声,这次同样也是。
江承嗣活得很随性,自己舒服就行,能像他这么洒脱倒也不多,沈疏词还是有些羡慕他这份洒然。
江锦上掌控着方向盘,“形象这东西,四哥在乎过吗?”
“这倒也是……”唐菀恍惚想着,江承嗣曾经骑着电动车,载着江江和陶陶在小区溜达过,素来是不在乎别人眼光的。
“而且三堂哥不在,没人管他,就完全放飞自我了。”
唐菀抿了抿嘴,也就江时亦能制得住他,一般人还真hold不住。
“听爷爷说,最近不少街坊邻居要给四哥介绍对象……”
江锦上直言:“还是别糟蹋人家小姑娘了。”
“……”
“好歹也是你哥哥啊,这么说真的好吗?”唐菀憋着笑。
“堂哥。”江锦上纠正她,“我也是为那些小姑娘着想,四哥这人,若不是喜欢,甘愿称臣,若是倒追他?苦得只是自己。”
唐菀点头同意,相处这么久,也看得出来,江承嗣是看似随意,其实很有自己的坚持和想法。
爱玩,喜欢浪,却也有分寸和尺度。
沈疏词坐在后面,略微扯了扯裙摆,她这旗袍,霍钦岐还没看过,立领长袖,不算暴露,只是开衩位置,穿不习惯,总让她觉着不大自在。
心里忽然就忐忑起来,后悔听了唐菀的话,也不知他会是个什么表情。
霍钦岐太正了,可能真不喜欢这种。
此时的江承嗣哼着小调儿,看着江锦上的车堵在半道,被他远远甩在身后,觉得自己骑摩托出来,简直太明智。
骑着我心爱的小摩托,我哥再也不用担心我堵车了。
------题外话------
三更结束~
写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我脑海里一直浮现一首歌:
我有一辆小摩托,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它去赶集,我手里拿着小皮鞭,我心里好得意……捂脸】
江承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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