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血的星辰a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九百三十二章 老帕的故事,天国的水晶宫,流血的星辰a,海棠文学城),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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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越往北走,离南部港湾区越来越远,离主要是最下层劳动人民居住的旧城区。不知不觉中,周围的行人已经从衣冠楚楚的绅士淑女,变成了短打扮的苦力脚夫。脚下的街道开始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坑坑洼洼,显然是很长时间都没有修补过了。路边的建筑物也逐渐变得低矮破旧,不少阴影的角落里甚至开始散发出让人不快的腐臭气息,也不知道是垃圾,还干脆就是倒毙的尸体……虽然只不过是步行了几十分钟的距离,但就仿佛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似的。

远远地跟在身后的那位怀藏利器,面露凶光,气息紊乱,心怀不轨的家伙,为了赶上目标的脚程已经很努力了,甚至都开始喘起粗气了——以陆希此时的身体素质,哪怕是轻松轻松地散步,不知不觉中地步频也比普通人快得多。至于雪豹帕纳尔西斯,别看他现在就是只人畜无害的肥猫,但好歹也是只大型猫科动物,走起路也不会太慢。当然咯,就算是街边的地痞小混混也都会有几个小伙伴,等到陆希已经进入旧城区阴暗的街道上时,跟着他身后不怀好意的人群便在不知不觉中达到了五人以上。

安吉已经第三次提醒陆希要不要动手“清理”,却依旧被他阻止了。他曾经用氪金狗眼远远地扫了其中一个跟着身后的心怀不轨者,却发现对方只不过是个黑铁高阶,估计也就是某个地方小黑帮的双花红棍,亦或是个强壮一点劫匪罢了。这样的人,就算是来上一百个,也都不够他一个群攻魔法灭的。

“哎呀呀……依旧是一点危机感都没有。说起来,自从到了涅奥思菲亚之后,之前那种充满了紧迫感的生活就随我远去了。人在安逸的坏境下很容易变懒,可是,我果然还是最适合这样的生活方式吧?”

“这样的生活方式本来也没什么不好嘛,我敬爱的主人。”肥雪豹认真地道:“要是大家都愿意像您这样。如此地热爱日常,整个世界都会美好起来的。”

“而整个世界也不会有任何进步了。”陆希斜视了一下对方,一边说一边道:“这么说起来的话,你当初是在涅奥思菲亚住了十年吗?在这里干掉什么呢?不会就是吃喝玩乐吧?”

“……那个。主要就是要享受人生嘛。”帕纳尔西斯居然在猫脸上挤出了一个不好意思的表情:“当然,要是就吃喝玩乐也很快就空虚了。我就在这座旧城区和港湾区连接的街区上租了一栋二层的小楼,二楼是我住的地方,一楼开了个学馆,教孩子们读书认字。”

一条黑龙。啊不,一条吞了红龙的黑龙叫熊孩子们识字开蒙?我勒个去,这个画风我实在是无法想象,不过仔细琢磨一下,貌似还挺适合这个废材宅龙的……他的脾气足够好,体质当然也足够强,完全能hold住各种熊孩子们的无法无天。另外,他够电波脑洞也够大,而且对各种青少年向小说充满狂热的兴趣。说白了,就是一个无可救药的草食型中二。理论上和孩子们还是很有共同语言的。

“开学馆挣不了什么钱。而实际上,来我这里上课的大多都是港湾区和旧城区的孩子,都是水手啊搬用工啊渔民家庭出生的,所以我基本上也都没有收学费。不过不管怎么说,带着一群孩子渐渐长大,叫他们读书习字,而且还认识了不少朋友。逢年过节的时候,孩子家长们也会送来各种各样的礼品,有他们自己腌制的香肠和咸鱼,有他们做的糕点。还有主妇们亲自做的衣服被子之类的……嗯,那位老大姐做得蜜糖蛋糕,现在想一想,竟然还觉得嘴馋呢。”

“……怪不得你说过。虽然只有十年时间,但却比你之前的万余年漫长寿命更值得回忆。”陆希叹了口气。果然,每一个长生种的生物,只要懂得什么叫“生活”,其经历都堪称一篇波澜状况的史诗。

“有没有想过去找找以前的学生?你离开涅奥思菲亚也就只有二十年嘛,现在他们应该都活着。这时候应该也都成家立业了。动作快一点的说不定都当祖父了哦。如果你有名字,我现在就可以让人去查哦,应该挺简单的。”

帕纳尔西斯沉默了一下,接着喟然一叹:“谢谢您了,小主人。不过,我现在这个样子,就算放在他们面前,也都认不出来吧?实际上,自从奥沙重新恢复了身体的掌控权,我以为自己便完全和涅奥思菲亚永别了,现在又能活着看到七海之都的钟楼和街道,哪怕现在就是,我也已经非常满足了。”

“别话说八道了,老帕,作为一头亚特拉斯雪豹,你应该还有三十年的寿命呢。你还有的是时间,看到我怎么改变这个世界,当然,也包括你的涅奥思菲亚。另外,你可是说过的,你知道四处诸神纪元遗迹的隐藏入口,现在咱们才挖了一处,我可是准备好好压榨你的哦!”

一人一(龙)喵一边说着话,一边这样穿过了两条大道的十字路口,中间还有一个已经废弃的喷泉。

“啧,当年这里明明还是好的嘛。”帕纳尔西斯幽幽地道。

“现在你又想起来了?明明让你找自己的房子都找不到的说。”陆希白了对方一眼,扫视了一下周围,这才在一个路边看到了一个歪倒的路牌,当下便拔腿走了进去,嘴上还嘟囔着道:“绿萝巷?应该就是这里了吧?特么的,已经有绿萝了,我最爱的红罗和经常被大象吊着打的蓝罗何在?”

“……嗯,尊敬的主人,虽然您每次讲的笑话都高深莫测,但这背后一定有一个波浪壮阔的恢弘故事吧。”他一本正经地道:“真不愧是主人!”

“老帕啊……再这么发展下去,你可是就越来越有弄臣加小丑的倾向了哦?不过,据说每一个大人物身边都会有一个到N个用来逗闷子取乐的小丑,无论他英明与否。这说不定也是我牛掰的表现呢。”

“真正英明的领袖可以让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让他们各司其职物尽其用。现在,就连我这样的废物,都能在您的身边找到存在意义,这不正是您英明神武的体现吗?”

“哇哦,这拍马屁的功夫至少有本主人三成的功力了。而且本人真心表示很受用!”

现在已经是暮色渐迟的地步。小巷老街中的人流却反而比外面大路更有生活气息一些。路面狭窄,街左边的人仿佛只有伸手,就能够到街另外一边的窗户;长长的走道上铺着的石板已经斑驳得看不清上面的花纹,中间的缝隙已经转出了长长的野草;街道两边的邻里街坊开始做晚饭。直接将锅子架在了街道上,冒出了沸腾的水汽,夹杂着一丝香气;二三楼的主妇直接将不知道做什么用的水从窗户上倒了下来,引来了路过行人的跳脚叫骂,然后又引来了更激烈的回应;慵懒的流浪猫躺在二楼的房梁上熟睡着。一直到帕纳尔西斯这远比他们庞大许多的“同族”乱入,这才真正惊走了它们。

这的确是非常有生活气息的场景,但组成的场面的人却一看都是挣扎在温饱线上的市井小民。像陆希这样穿着精致华贵(其实本人已经觉得自己很低调朴素了),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生的绝美“大小姐”,还带着一头肥雪豹,就仿佛是乱入到沼泽地的白天鹅一样,仿佛一个光源似的,散发着完全不同于这个画面,乃至于这个次元的气场,这就仿佛是自然规律似的。当然也理所当然地引来了所有人的注目礼。

这些目光中的成分太多无从分辨,而陆希表示自己被人注视的情况已经太多了,这种场面只是毛毛雨了。他依然保持着自己轻松而慵懒的步伐,慢悠悠地走了十几分钟。让他觉得有趣的地方却是,似乎是因为巷子里的人比外面的“大路”上还多,那些一直跟在自己背后的业余货色们反而被甩开了一些距离。

随着巷道越来越深,他也终于来到了今天的目的地门外。一个红色为底,黑色树木组成的招牌挂在了门边,在过路的风中发出了“叮当叮当”的声音。足足有将近三米高,面露凶光的兽人大汉守在门边。用仿佛鬣狗般的眼神扫视着每一个过路的人。喝得烂醉如泥的流浪汉躺在酒吧旁边的垃圾堆里,一边都没有在意自己身上和周围恶心的气味,若不是发出如雷的鼾声,或许会以为这家伙已经死了吧。此外。还有一些一看就没做什么正经工作的年轻人,三五成群地蹲在周围。要么是在聚在一起玩花牌,要么就是在交换抽着廉价的纸烟——是的,那还真是够廉价的,仅仅从烟气的气味就能判断出质量,而且中间似乎还掺杂了一些低档的麻(喵)药。老爷子平时抽的特质烟丝。估计一斗就能顶这里的十几条吧。

而到了这个时候,周边的画风似乎便又一次变了。刚才还是充满了生活气息的老街邻里的温馨景象,这里却变成了颓废消极粗野的古惑仔风格尤为浓厚的小混混聚集地,就仿佛是突然从文艺片的片场到了黑帮片中。

可惜这个世界的小混混们还不知道什么叫杀马特什么叫莫西干什么叫城乡结合部式的重金属庞克,不懂得在衣着和发型上包装自己,便总觉得还是差了点气候。

“嘘!”有个小混混看到了漫步而来的陆希,惊艳到呆滞的视线在他的脸上停留了半分钟,随后便吹了一个口哨。可惜这家伙的中气太弱,吹出来的口哨直接就破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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