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我是谁其实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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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种人的细胞再生能力极强,无论承受多大的伤害,都难以彻底死去,致命要害只有两处,一个是大脑,一个是心脏,想要真正地杀死一个变种人,只能从这两处着手。
遗憾的是,这宛如流星般的突然一击,只能让两个变种人受伤罢了,却无一毙命。
但是夜星宇的一出手,却把对面的两个变种人给震住了,虽然都只是受了点小伤,并无大碍,却把他们吓出了一身冷汗。
众所周知,只要是内劲层次的古武者,摘叶飞花即可伤人,因为经过内劲的贯注,即使是一片普通的树叶,在动能和势能相互转化下,威力和速度都达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不仅仅能够伤人,还能杀人。
但是,这里讲的伤人和杀人,对象都是指普通人,如果目标是变种人的话,别说是杀人,就连伤人都很难。
因为变种人的身体防御力比起普通人强得太多太多,就好比一个是鸡蛋,另一个是石头。
可夜星宇只是一挥手,就让两名变种人同时受伤,由他手上射出的树叶,堪比子弹的速度,比声音还要快,在威力上更是要超过一般的手枪和步枪,达到了狙击枪的标准,这就很恐怖了。
大狗一脸凝重地紧盯着夜星宇,沉声问道“你是唐家的人?”
所谓唐家,指的自然是古武界四大隐氏里的那个唐家,因为唐家擅长暗器,只有唐家的传人,发射暗器的技巧和威力才能达到如此骇人听闻的程度,即使是经过基因改造的变种人,身体机能和反应速度比起普通人要强出许多倍,也没法完全躲过,瞬间挂彩。
夜星宇当然不是唐家的人,他在运用内劲的同时,还以神魂力量的御物神通进行加持,不仅令速度和威力大增,掌控方面更为精妙,半路还能拐弯。
“我是不是唐家的人已经不重要,你知道了也没意义。”夜星宇第二次开口说话,语气跟先前一样冷淡,甚至连表达的意思也是一样。
他哪有闲心去跟对方解释自己是谁,反正都是将死之人,了解再多又有什么用?难道还能去阎王爷面前告状?
既然走错了路,就要付出代价,夜星宇已经不打算放过大狗,即便他是自己上一世的追随者,也没有情面可讲。
与变种人勾结,就是不可饶恕的死罪,唯有死亡才是他的归宿。
大狗自然不可能傻站着等别人来砍他脑袋,他左手往背后的铁匣子上一拍,发出“呛啷”的机括声,顶上弹出一截握柄来。
他右手抓住刀柄,缓缓将厚背砍刀从背上抽出,连刃带柄总长六十五厘米,由合金铸造,折射着阳光。
变种人那边,莫尔斯看了一眼胸口黑袍被割破一个洞、并被鲜血染红的同伴,问道“弗里曼,你怎么样?”
身材高大的弗里曼说了一句“noth”(没事),随手将黑袍撕裂,露出底下壮硕的身体,其胸膛被树叶上所蕴含的劲气炸开了一个小小的血肉窟窿,隐约可看到森白的胸骨和鲜红的肉筋。
这种程度的伤势,换作是古武者的话,即便不死,肯定也要影响战斗力,可对于绝大多数变种人来说,只要大脑和心脏无恙,就可以使细胞快速分裂,强殖再生,短短几分钟之内就能愈合如初,堪称恐怖,这也是变种人最令人头痛的地方。
一眼望去,只见弗里曼胸膛破开的血肉像是有自我生命一样蠕动着,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愈合,短短几秒钟,创口就缩小了一半,要是再过十几秒,估计就能完全修补,恢复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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