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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是大人平时经常说他们的。
“瞧你们那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每次大人拿出什么新的稀罕物件,他们震惊不已的时候,大人都会用这种语气说他们。
现在,终于轮到他了。
他也用上这句话了。
“自行车?如此神物,竟然是你家大人发明的?”
李高义惊骇。
“当然!”
李二蛋点头。
“不止这自行车呢!我们强地,各种好东西多了去了。
我都懒得跟你多说。一会儿你要是能进去,自己睁大眼睛好好看着,也算让你开开眼界。”
不光是李二蛋,还有其他墩兵,每一个人身上都带着浓浓的优越感。
偏偏李高义啥也不能说。
他自卑了。
原本他是百户所的人,对于他来说,强地这种小地方,那就是乡村旮旯,是乡下人中的乡下人。
他一向是看不起的。
这地方,百户大人几年不来一次……
太落后,太偏僻了。
鸟不拉屎。
这里的人,也都穷得跟乞丐没啥区别。
李高义丝毫不怀疑,如果不是户籍限制,这些破落军户们不能随意流动的话,早些年这些的十户里,得有九户逃走,各地去乞讨要饭。
现在,强地竟然大翻身了?
一路上看到的人,个个都是衣着光鲜亮丽,面色红润,一看就是天天吃饱饭的样子。
一匹匹高头大马,气势骇人。
墩兵们威风凛凛,那火铳看着就精良,背着的大砍刀寒光闪闪。
竟然还有自行车……这不是把传说中的风火轮,都给拿到现实中来了吗?
李高义低下了头,有些不太敢跟人对视。
他身上的这身鸳鸯战袄,也算整齐。
但这个整齐的标准有点低,穿了三年了,上面有两个补丁。
从冬天穿上身,到现在都还没洗过呢……
原本这着实算不了什么。
但是,跟周围李二蛋等人的一比,就显出他的落魄来了。
他可是百户大人手下的家丁啊!
他本来应该高高在上的。
可他现在谁也比不了。
李高义一低头,又看到自己鞋子上脚指头顶出的一个洞。
眼角余光瞥了一下,看到的是李二蛋等人脚上穿着的靴子……
不知道是什么材料的,都是黑色的,看着挺硬气,竟然油光锃亮。
好威风啊!
俺要是能有一双这样的鞋子,该多好!
李高义右脚踩着左脚的鞋尖,努力想要把那个破洞遮挡住,不想让人注意到。
偏偏他越是这样,越是有些引人注意。
李二蛋等看了一眼,都是淡淡一笑。
笑话,当然是谈不上的。
就在上个月,他们比李高义落魄了不知道多少倍呢!
在他们眼中,李高义就是高高在上的“大人”,是他们连羡慕都不敢羡慕的对象,几辈子也不可能成为这样的人,想也不敢想。
现在,竟然轮到李高义羡慕他们了?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而这一切,都是大人给他们带来的。
如果不是大人,现在他们还是乞丐不如。
他们除了骄傲之外,更多是对大人的感激。
叮铃铃!
清脆的铃声响,非常悦耳。
赵诚来了,身后跟着几个墩兵。
他的身份不一样了,强地已经聚集了两三千人,都是靠他吃饭的。
而且,他在有意无意之中,还得罪了一些人。
所以,他不为自己考虑,也得为身边这些人考虑,不论走到哪里,都得带墩兵护卫。
他们几个全都骑着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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