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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烨不以为然的撇了撇嘴,说实话,任婷婷这小妞,他都已经有点淡忘了,至于富甲一方的任老爷,他也不太感冒。

小爷我不是差钱的主,空间里的金银,也是用吨来计数的。

沈烨今天打扮的比较接地气,蓝色的棉布长衫,外边套了一件厚实的深蓝半身夹袄。

灰蓝色的裤子,脚踝收口,白袜子,鱼嘴布鞋,利落清爽。

好巧不巧的,今天任婷婷居然也是中式打扮,一身豆沙绿的袄裙,一双白色的绣鞋。

看见沈烨和小黑一起进来,任婷婷脚步欢快的跑了过来:

“呀!这狗子,果真在你这里啊?沈烨,我听说你在城北的清风观,击毙了三个歹人,救了这条狗子!”

任婷婷的眼睛里闪烁着小星星,满满都是崇拜之色,沈烨面色沉静的回了一句:

“侥幸而已,我也受伤了!”

任婷婷看着沈烨脖子上挂着固定胳膊的白布,后知后觉,轻声问道:

“啊,对啊,你的伤严重吗?”

“不严重,已经没事了。”

任婷婷今年才18岁,啥也没有经历过,是个跳脱的性格,她又看了一眼沈小黑:

“那它现在还会说话吗?”

“不,我师傅已经把孩子的神魂放出去了,所以他现在只是一只普通的黑狗。”

沈烨轻轻的摇了摇头,一本正经的撒谎,任婷婷有些遗憾的撇了撇嘴。

她和沈烨站在一起,如同璧人一对,非常的登对,甚至就连任老爷都有点活泛了心思。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乐意,这不,有人不爽了,任老爷身边站在一个油腻的胖子。

身高体壮,穿着灰蓝色保安队长制服,大檐帽,腰上扎着牛皮武装带,挎着一支驳壳枪,棕色的长筒皮靴。

他走到沈烨的跟前,霸道的隔开了沈烨和婷婷,冷哼一声,飞扬跋扈,语气生硬:

“哼!你就是沈烨啊,我是任家镇保安队队长,娄光南,听说你手里有枪是不是?

你知不知道,平民是不允许持有枪械的?马上给我把枪交出来!”

一听这话,沈烨的眼神顿时就变得有些凛冽,闪烁着危险的光芒。

眼下世道乱,兵匪横行,哪个地主乡绅家里没有几条枪?

前几天,沈烨在废旧道观弄死了三个丐帮杂碎,人家周斐都没说没收他的武器。

眼下,沈烨的身体素质一般,武功道术啥的更是压根不会,全靠一把手枪安身立命,这特么不是要他的命吗?

我尼玛,这傻皮是从哪里蹦出来啊?丫的,你特么算是个什么东西啊?

“娄队长是吧?我的手枪,事发当晚,就已经被肇庆城警察局的周斐局长收走了,你如果不信,可以找周局长核实一下。”

一听这话,在场众人神色各异,九叔嘴角不受控制的勾了一下,任老爷眼神闪烁,不动声色。

这娄队长的脸色,可就有些难看了,瞬间通红,如同猪肝一样。

他一个镇保安队队长,哪敢去找周局长去核实啊!

人家周斐可是肇庆城里数一数二的遮奢人物,就算是任老爷,都得看人家眼色行事。

民国时期的保安队,经费自筹,平时受警察局管束,战时受部队管束。

而这娄光南,他是任老爷妻族的远房亲戚,靠着任老爷这层关系才当上这个队长。

平时管着30左右人枪,大概是一个排的编制,算是握在任家手里的一支武力。

娄光南耀武扬威惯了,实则是个酒囊饭袋之辈。

但是人家长的丑,不耽误想得美,他一直都觊觎任婷婷,一方面是垂涎美色,另一方面就是惦记任家的诺大家产了。

嘿!

看见沈烨,如此丰神俊朗,出萃拔类,自然而然的直接定位成了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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