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阿斗儿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六十七章 一天之计在于晨,西关随笔,王阿斗儿,海棠文学城),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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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晚破天荒的失眠了,别人失眠大都是因为裤子内的器官太过清闲或者是头颅内的脑汁入不敷出,而我是因为楼上的大哥大嫂吵得不可开交。插着小蛮腰的大嫂怒骂大哥只是个吊儿郎当的三流学者而且床技明显低于本市男人的平均水平。
当然楼上这对三天小吵、五天大闹的夫妇比起上一个邻居的水准还是有显著的提高,之前那个鼾声如驴的邻居更是不得了,经常独自在三更半夜时唱卡拉OK,歌词来来去去都是这几句:“小妞哎年长一十六啊/娶了个乳名儿/姑娘叫大莲/俊俏好容颜/此鲜花无人采/琵琶断弦无人弹那/奴好比貂蝉思吕布/又好比阎婆惜坐楼想张三……”
这人一失眠就不得不盯着没有看头的房顶看,我一琢磨还不如看个能陶冶情操、催人尿下的电影,当然这电影得是美国好莱坞的,而不能是日本的。我的选择是《吸血鬼猎人林肯总统》,这部电影集火爆动作与夸张搞笑为一体,有兄弟也有兄弟老婆,有爱情也有林肯总统,怎么夸都不过分。
早上六点撒泡晨尿,七点准时睁眼起床。倒不是生物钟稳定,而是外边欠炖的大公鸡于七点钟准时叫床。佛要金装,人要衣装,我从柜子里选了一条灰色的如同我人生色彩的领带,也说不上选,因为我只有一条领带,但实际上是正反两面的,所以相当于两条,跟一条还是有本质区别的。我又陆续地穿上了法国黄背心、英国大头皮鞋、蒙古水手帽,这一身行头在上个世纪很是流行。站在镜子前这么一亮相,活像动画片里那穿靴子的猫。
之前右腿上一圈圈地缠上了张麻子特制的布条,这张麻子本名张牧之,但人们不愿意相信一个卖布条的能有这么个好名字,更乐意叫他“麻子”。张麻子脸上有麻子,手脚也麻利,他用布条缠出来的病人,用望远镜远远望去,跟木乃伊里出土的埃及法老别无二样。
我右腿本来有点小瘸,如果左半身再得了半身不遂的话,那可就相当于身不遂了,这脖子以下就得部截肢,还不如干脆拉到菜市口上直接砍头得了。现在我十成的病已经好了九成了,迈出装有防盗门的门口,撒丫子就能跑,健步如飞赛赤兔,在茫茫人海之中如夜晚北极星那般闪耀夺目。
早起出门上班,俗话说“人不锻炼枉少年”,我撸起了袖子,差点就成功地做了个引体向上。西关社区有老人晨练队,每天天蒙蒙亮就“嘿呀哈呀”的,外地人不了解情况的,还以为山上的土匪又下山了。晨练队的队长是位侠骨仙风的白胡子老头,自幼习武,师从少林寺驻武当山办事处大神父王喇嘛,耍剑无出其右,兵器为大宝剑,剑法堪称人剑合一,人送外号“剑人”;还练有一手独门暗器——藏镖,纵使身一丝不挂也能从屁股后面拔出一镖来,令人防不胜防。
西关社区门口左边有间孙二娘开的早餐店,号称“不好吃也要钱”。现在店里已经开始销售无枣无米的大粽子了,我不理解为什么会有甜党和咸党的派别之争,咸党根本就是异端,如果将异端部凌迟处决的话,世上便会少了许多争执。早上吃牛角包已经成了这里的潮流,甚至大有取代狗不理包子的势头。我觉得潮流本来就是很不科学的东西,可能只是跑得飞快的香港记者在电视台里瞎掰报道然后制造舆论捧起来的。
早餐桌子上有份报纸,报纸有一种手机新闻没有的东西——墨水与纸张的味道,同时又多了一个选手机看新闻的更好理由,我讨厌这种味道。报纸上的新闻大致是这样的:春风又绿江南岸,川普再次竞选总统。这位迈着坚定小碎步的好似老寒腿前兆的美国总统走上了演讲台,他那滑稽的黄色头发与鲜艳的红领巾般的领带在空中飘荡着,他用招牌式的手势示意大家不要再给他鼓掌了,然后露出了标准的假笑:“我宣布竞选下一任总统,我的竞选口号是最好的,没人比我更懂喊口号了。我的口号是‘让美国继续伟大’,谢谢!”最后川普感谢了在座的老少爷们,出于对女权的考虑,他又感谢了下在座的美国娘们。
在去经济事务所的途中,我发现了一家刚剪彩的福彩店。做人如果没梦想,那跟咸鱼有什么区别,我决定揣着梦想去买它两张。第一张是数对了但顺序不对,这是典型的失之毫厘差之千里的错误,跟美国人在大选上押注希拉里一样的愚蠢;第二张是顺序对了但数就对了一个,听起来像是亚洲人拿着美洲的藏宝图找到了当年二战在非洲埋下的宝藏。这告诉我们:有些梦想,是注定再怎么抓耳搔腮、呼天抢地也急求不来的。
我接着溜达,溜达到了一家只卖苹果、火龙果等带“果”字水果的水果店。我买个两个红富士,左右兜各一个,虽然裤裆兜里还能再塞两个,但我是不会塞的。到支付的时候,我的人脸识别功能不管用了,在家养病养的,活生生地从一个玉面书生吃成了日本相扑运动员,发福的肚子连裤腰带都系不上了,只好用遛猫的绳子勉强将就一下了。我生气地把摄像头给捏碎了,这扫也不能扫,现金也一毛没有,不得已,水果老板一咬牙一跺脚,白送我了。这倒是个免费买东西的好方法,我一会得去别的摊位转转,万一别的老板也咬牙跺脚呢。
迎面走来一个前凸后翘的女人,好似中国版的卡戴珊,她步履沉重,满脸羞愧,顶着一头被抓乱的头发,左手拉紧大衣掩盖住昨天晚上穿着的带有污迹的卫衣,右手用谷歌地图定位自己究竟身在何处。作为西关有名的绅士,我倾向于给卡戴珊让路,虽然我担心我这么有礼貌这么有魅力,可能导致她在擦肩而过的时候对我一见钟情,但是她头也不回地夺路而走表明了她并没有这一想法。
前方有对恋人正在露天举行婚礼,新娘看上去人高马大、身材壮硕、胸部肌肉发达。如果把我和新娘扔进八角笼里一决雌雄的话,我肯定是雌的那个。大喜的日子,新娘却在一旁掩面而泣,地上的泪水大有涨潮的趋势。为什么人们会在婚礼上哭?我觉得她可能是在为婚后的悲惨生活做练习。有句诗说得好:后来啊/婚姻是一方矮矮的坟墓/恋人在外头/爱情在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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