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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乔乔将它们通通一分为二,竖切成两半。这雪白色的蛋白、金黄色的蛋黄,颜色看着格外的和谐。
招娣娘左手拈起半个咸鸭蛋,右手握着的筷子往蛋白上一戳,接着往前一顶,这半个蛋体便直接和蛋壳分离了。
“哇哇哇,这蛋黄未免也太好吃了吧!吃起来绵绵的、沙沙的,口感太绝了。而且,这咸味也刚刚好,用来下饭和配粥都挺不错的。”说话的依然是招娣娘。
她本来是打算好好拍一拍李雪梅和陆乔乔的马屁,但尝了一口后,发现这咸鸭蛋是真的好吃,所以发自真心地夸了两句。
然而,她感觉这咸鸭蛋已经够好吃了,陆乔乔和李雪梅却并不觉得满意。
“乔乔,这咸蛋的腌制时间还差些火候,蛋黄明显还不够沙。”李雪梅说着,还用筷子扒拉着蛋黄最里边的内核部分,并皱了皱眉头。
“没错,口感还不是很完美,的确差些火候。”陆乔乔也觉得不够理想。
虽然她不指望能做出网上卖的那些什么“流心咸鸭蛋”、“红树林流油咸蛋”,但最起码蛋黄得彻底变沙才行。
“没事,好在我腌制了一百个蛋。隔个几天,我们可以再取一些,看看它们的腌制程度如何。”
幸好陆乔乔是有备而来,没有一股脑儿做几干上万个,也不是只做十个八个。
现在咸度是没问题,但还不能确定最佳腌制时间,只能隔些日子再取几个咸蛋,看看效果如何。
“讲真,我个人觉得,其实也可以把这个拌面拿出去卖。”招娣娘第一个把肉臊子拌面吃完。
平时在家里,基本都是清汤挂面,偶尔会卧上一个鸡蛋,从来没有放过肉。
而这碗肉臊子拌面,面上有很多红通通的肉沫,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这碗面条混合着辣香和肉香,可馋人了。
倘若有钱的话,招娣娘就算天天吃这肉臊子拌面充饥,也是可以的,绝对不会腻烦。
“嗯嗯,我也觉得可以试试。这微辣味的肉沫太香了,和这面条简直是绝配。”陆铁柱也是这样想的。
既然大家都觉得好吃,李雪梅也没有意见:“行吧,那我们待会儿可以做一点出来,看看反响如何。反正煮面条费不了多少时间,肉臊子也可以提前煮好在灶上温着。”
吃完拌面的众人,没有再闲聊,全都专心致志地干活。
之前在陆家村制作粉条和猪肉脯之类的,每天来来回回都是重复那几道工序,虽然不怎么累,但却很乏味。
现在干的活是琐碎了一些,但并不单调。而且待会还能和那么多客人打交道,还是挺有意思的。
许久之后,老沈风尘仆仆地赶来了。
去集市买好各种原材料后,他便马不停蹄地赶回了陆家村,并带了两大坛子的猪油、还有满满几箩筐的木炭回来。
就连炸猪油剩下的猪油渣,他也不忘带过来。给顾客们上串串香的时候,往里头加一小把猪油渣,味道会更香。
因为李雪梅她们每天都很忙,耗油量又大,干脆让老沈隔三差五买一板肥猪肉,带回去村里,让工人们帮着炼油。
对了,以防万一,工人们每天收工的时候,都得象征性检查一下,看看身上有没有藏着不该带走的东西。其它产品尚且不能带走,更别提猪油了。
目前,李雪梅她们的作坊是“家大业大”,各种工具多,原材料和成品也多。但是,关于会不会有人过来“搬家”的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
因为李雪梅搬来镇上住的那一天,便特意交代了牛桂香和刘海富,让她们两口子直接搬到她家住。
牛桂香她们兢兢业业,人品够好,因此李雪梅完全不用担心家里会被小偷光顾,因此造成损失。
老沈说,家里作坊制作芝麻核桃酥得用到大量木炭,而新食记每天也要用炭。那几个负责烧炭的村民特别勤快,已经把李雪梅家的半个柴房都堆满了炭。
而负责送柴火的隔壁村村民,兴许是看他们太好说话了,也兴许是为了追求速度,连着两次送过来的柴火,好些都没有完全晒干。
以至于那些木柴被点火烧着之后,炉膛里浓烟滚滚,那白蒙蒙的烟雾甚至能把人的眼泪都呛出来。
刘海富一怒之下,干脆直接和隔壁村的村民中止了合作关系,继而让那几个烧炭的村民帮着提供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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