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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地不熟,咱们不能贸贸然出现。”江思印建议,“咱们先躲在森林里,探清楚情况再说。”

江河微微颔首,儿子越来越有范儿了,果然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正确的。

“我是无所谓,反正要睡树上的是你们。”鹦鹉说着风凉话,梳理自己艳丽的羽毛。

它的壳子出自系统商城,是无数平行世界做时尚任务的宿主设计的,绝对美轮美奂,小屁孩不懂它的美!

江思印的脸色不禁一垮。

这些天儿,要么跟猛兽借臭熏熏的山洞睡,要么睡树上,他真是太想念床了。

江河父子俩躲在森林的边缘,极目远眺。

和那些华丽的孔雀相反,此地的人长得一点都不华丽,他们的肤色黝黑,五官粗糙。

江思印挺稀奇的,觉得这些人也没黑得像那些只有牙齿是白的昆仑奴,他们的眼窝特别深,鼻子平嘴唇厚,个子不高。

他一个个看过去,草原和中原稀少的天然卷发,这里竟然到处都是。

江思印边观察边道:“爹,你看这里的人,他们看起来都挺穷的。”

来往的人都光着脚,很少有穿鞋子的,村子里大部分房子低矮,看来日子不太好。

突然,他发现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爹,那是谁啊,为何他走过的地方,别人都得下跪?”

难不成是这个国家的皇帝?但这个村子这么破,想来这个国家也很穷。

鹦鹉飞回来,站在

()旁边的树梢,

“那个拎着皮鞭的胖子是这个村的村长,

他是高种姓,贱民见之要跪拜。”

没跪拜的,他一鞭子打过去,贱民们只能边跪边哭着求饶。

江思印惊住了,中原的皇帝、草原的单于都没这个待遇呢,还能随便抽打百姓的?

看到这一幕,他对这个陌生国家的兴趣瞬间少了一半。

“爹,你不是说这个国家是佛之国吗?佛祖说众生平等,佛国却将人分成三六九等。”江思印很迷惑,他本以为佛祖的国家是理想国的,现在他的幻想被那胖子一鞭子抽没了。

鹦鹉道:“那是因为有人将宗教当作统治的工具。”好夫子鹦鹉当即给学生科普佛教历史及佛教传入中原后的变化,“中原数次灭佛,还限制和尚的度牒,就是为了不让宗教插手政治。”

粗粗看过村子的情况后,两人一鹦鹉退回森林里。

“咱们和那些佛国人的长相相差这么远,一看就是弱鸡,说不定咱们刚出去,就会被他们抓起来卖了。”江思印吐槽道,他可不相信一个将百姓视为贱民、随意鞭打的地方的民风会淳朴。

江河若有所思,“儿子,你这话倒是提醒我了。”

他立刻起身到森林里找草药。

一会儿后,他拎着几株植物出来,招呼儿子过来,“过来,咱们入乡随俗。”

一个时辰后,江思印盯着水面自己的脸。

要不是亲身经历,他都觉得自己认不出自己了,所以这入乡随俗,就是将自己伪装得和当地人差不多吗?

江河道:“这个国家很热,容易晒黑,爹给你涂的药汁还能防晒。”

江思印立刻不嫌弃自己的脸黑,他可不想晒成当地人一样黑,所谓一白遮三丑,他要当个漂亮的少年。

在鹦鹉的帮助下,父子俩找到一个山洞暂时住下来。

山洞有点脏,到处都是动物的毛发,洞口还有风干的粪便。

“嗯,看来山洞上一个住客是只老虎。”江河捻起一绺黄色的毛,“小印,过来打扫,打扫干净就可以住了!爹要出去几天买东西,你好好跟统统学习。”

江思印乖乖地应下。

鹦鹉用翅膀拍着胸膛,“放心,交给我!”

江河很放心,若真有什么事,他们也可以脑海交流,千里之外传音不是问题。

若是骑快马,去最近的城市只需要半天,江河的轻功好,在森林里比人猿泰山还厉害,奈何到人来人往之地,就不好施展了。

他吩咐道:“统,你找找看森林里有没有马。”

鹦鹉找了大半天,马没找着,只找到一只正卧在溪边眯着眼睛休息的斑斓大虎。

它很诚恳地道:“宿主,要不你就将就将就?其实老虎跑起来也挺快的。”

江河的嘴角抽了抽,“你知不知道低调怎么写?”这里是异国,可没有一个连巨蛇只要有用都敢用的中原皇帝。

鹦鹉从善如流,“蟒蛇也有,要考虑吗?很拉风哟~~

江河拒绝,

蛇是趴着的,

他骑蛇也只能趴着骑,这完全不符合他高僧的形象。

再说了,一个人趴在一条蛇身上,跟着一扭一扭的游动,总感觉需要打码。小孩子趴在蛇身上那是可爱,成年人趴在蛇身上那是社死。

鹦鹉爱莫能助,狗宿主这么爱脸面,它一时间去哪给他找能让他装逼的神骏?

“那你只能用两条腿了。”

江河没办法,为了自己的形象,只能辛苦一些。

全力奔跑的结果是,肚子饿得很快,马饿了可以吃草,和尚虽然可以吃素,但绝对不吃草啊!

进城后,江河就闻到空气中的咖喱的香味,让他有些怀念。

“好久没吃咖哩饭了。”

这是一个小城市,人与牛共存。

每当牛与人狭道相逢时,人必须给牛让路,当一头白色的牛经过时,街上所有人都跪下高呼:“神灵,神灵!”

下跪是不可能下跪的,尤其还是给一头牛下跪。

江河的身形一闪,将自己隐入一座十分宏伟的建筑物里。

这是一个寺庙,周围很安静,他抬头看了看,不禁挑起眉,“奇怪,这个庙没人?”

话刚落,便听到一阵吱吱吱的叫声响起。

某种猜测让他头皮发麻,脖子仿佛生锈的废铁般,一点一点地费劲扭过来。

昏暗的光线中,只见一大群老鼠光明正大地围着一大盆米吃得津津有味,看到有人出现,无数双黑眼睛抬起,随即不感兴趣地低头继续吃米。

这些老鼠不怕人!这是江河第一个念头。

第二个念头是,这个国家竟如此富裕,竟然连老鼠都能吃上大米。

第三个念头是,这个国家有病!

他遇见的人,除了那些高种姓肚满肠肥,大部分百姓都营养不良。

甚至好房子宁愿给老鼠住,大米宁愿让给老鼠吃,统治者的脑子这是进水了?

江河的伪装技术很高明,除了气质更卓越些,当他走在大街上,和当地人没有任何不同,能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

来往的百姓看到他时,竟然给他让路,看他的眼神又是羡慕又是崇拜。

江河嘴角微微一抽,真不愧是佛之国,这僧侣地位就是高。

江河先去找吃的东西。

这地方的咖喱糊糊确实美味,然而……

穿着僧袍的男人铁青着脸,慢吞吞地将之吃进嘴里,决定封闭自己的大脑,不去想店家没有洗手就将手放进锅里搅拌一通。

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主要是他事先观察过,这地方的人吃东西时都是直接用手抓,他若不吃,就只能饿肚子。

这家店的食物在这个城市里称得上不错,证据就是店里客人爆满,挂着鼻环的女店主穿着露腰的衣裙,不断地穿梭,给客人添上特制的饮料。

客人们边吃边聊天,聊近段时间最让人关注的话题。

“你们听说了吗?刹帝利居然有闺女喜欢上贱民。”

“我知道,

是拉吉普特的女儿吧?啧,

城主的女儿爱上护卫她的首陀罗。”

“哎,我就好奇这个首陀罗死了没?”

“还没呢,听说两人已经私奔了!哎呀,你们不知道,那个贱民的身手极佳,一个贱民能进城主府工作,不对城主感恩戴德就罢了,居然拐跑他的女儿。”

“该千刀万剐!”周围的人愤愤道。

戴着鼻环的女店主扭着腰肢,小声嘀咕:“我想嫁个刹帝利千难万难,城主女儿的脑子有病吧?”

女店主的目光扫过店里的客人,突然朝角落里的和尚走过去。

“尊贵的客人,您吃完了?”女店主谄媚地朝和尚笑着,身体歪了过来,压低声音道,“大师,您是哪个寺庙的?奴晚上来陪您春宵一度……”

这个和尚虽然皮肤不够白净,胜在腰背挺直,气质出众,看着不像寻常人。

女店主的眼光素来不错,觉得这和尚未来定是有大出息,与其便宜圣女,不如先便宜自己。

江河深吸口气,保持着完美的微笑,将欺过来的女店主撕开,双手合十:“阿弥陀佛,贫僧是苦行僧!”

苦行僧有很多,戒色也是其中一种。

女店主顿觉无趣,扭着水蛇腰,风情万种地离开。

店中有人看到这一幕,不禁指指点点,嘲笑女店主并趁机邀约的,对坐在那里的和尚倒是更尊敬几分。

夜幕降临,江河决定找个好房子过夜。

他身上没有这个国家能证明自己身份的僧籍,索性学大白蛇,找间看得顺眼的房子,在房梁睡一晚。

这座城市最宏伟的建筑便是市中心的寺庙,江河甚至找都不用特地找,只看哪个建筑最华丽,就知道那八成是寺庙。

暗淡的烛光下,一群穿着僧服的和尚做完晚课后,一一回房休息。

“看来在这个国家,只有出家,才能出人投地。”江河小声嘀咕,他在街上没见几个胖子,但在这寺庙里,他竟然看到比率最多的胖子。

先前他还想着,要和本地和尚交流,现在这想法已经灰飞烟灭。

政教合一的国家实在太麻烦,还是趁早离开吧。

寺庙大,房梁也宽,睡着还算可以。

半睡半醒间,江河隐约听到有女人哭泣的声音。

他瞬间睁开眼,脚尖一点,轻盈地落到地上,身形一闪,悄无声息地融入黑夜之中。

然后,他在这寺庙里看到了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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