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刀一笑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7章 巨大的苍蝇,官场迷情,横刀一笑,海棠文学城),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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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证人出现了――就是长川市出版社的陈社长。他从旁听席的人群中挤过来,走上审判席。“你们是不是要找我?”
审判长吓了一跳,可能很少看到这种情形,他指着陈社长问我,“原告,他就是你所要提起的证人?”
我也吓了一跳,说到证据,证据这还真的自个生成了?不过,他来了就好,管他从哪片天上掉下来的。我点点头说,“是的,是他。”
审判长皱着眉头问陈社长:“你为什么会在旁听席?如果作为证人,这个是不允许的。”
陈社长慢条斯理地说,“我是出版社的领导啊。这案子牵涉到我们的员工,我当然是要来旁听滴。”然后他抬手指指我,又说,“我又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找我,但是如果你们觉得,这样有助于事情真相的查明,我愿意出庭。”
审判长点点头,“作为原告提起的新证人,本审判长允许你出庭作证。”然后就是书记员鉴别证人身份,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例行手续过后,陈社长站到了证人席。
还没等我说话,陈社长就先开口了。“我很忙,要问什么你得快点,来这里我都是抽的时间,下午市里召开文化艺术市场产业化研讨会,我还要准备一下,这会还是苏市长主持的——”说到这里,他侧过身子向不远处的苏静美讨好地笑了笑,才接着讲下去:“不过,出庭作证,公民应尽的义务嘛,这个我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滴——”
可能是他说得太多,审判长打断了他。“证人,与本案无关的情况法庭上不用提起。”然后问我,“原告,可以开始询问证人了吗?”
我点头,“可以。”然后直视陈社长的眼睛,一字一句地发问,“陈社长,我送稿件去长川市出版社那天,你也在场,请问你还记得吗?”
“哦――你说这个啊?我想想——”陈社长沉吟了一会,然后有点犹豫地说:“你看这个,我平时都比较忙的,记不清楚在哪里见过你——”然后他又仔细地看我一眼,才说,“当然,也有可能见过,但是没什么印象,你们知道,我每天的事很多,接触的人也多,你看,等会外省一个兄弟单位还要跟我们谈这个合作出版的这个事情——”审判长又打断他的长篇叙述。
我傻了眼,但是这个可是我自己提出的证人,吹不得打不得的,只能慢慢地诱导他,“陈社长,您再好好想想,呃——那天我见过你两次,后来一次你还跟林曼琴一块帮我审稿来着,你还夸过我的,还有那天你们还在……”我急忙缩了口,差点把那次看到的暧昧场景给抖搂出来。
陈社长脸上一寒,他直视着我的眼睛,很干脆地说,“不记得了,没印象,这个事情你是不是弄错了?”
我心里一寒,望着他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这时候下面旁听席的议论声越来越大,嗡嗡嗡地象进来只苍蝇――哦不对,是很多很多只的苍蝇。
审判长搥了搥桌子,“请安静!”他偏过头来又问我,“原告,你还有什么需要询问证人的吗?”
我看着陈社长,他的目光已经转向旁听席苏静美副市长那个方向,脸上有一种不加掩饰的摇尾乞怜。
我再一次回想那次见到他时的情形。当然,这位社长大人跟林曼琴那天有没有发生过什么我不能肯定,也不可能拿出来当众乱说,但以现在状况来看,他们之间应该是有瓜葛的,因为我根本就不相信他能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想到这里,我再次凝视陈社长,“陈社长――你可能不记得我了,但是你敢发誓你从来没看到过我的那个稿吗?”
“哦,这个啊――”陈社长收回了他谄媚的目光,望向我时又是一脸正气。他很轻松地说,“这小林编辑的书,我是肯定有看过滴,不错,文笔清新,选题新颖,很能抓住时下年轻人的心理啊,但是——”他又把目光转向被告席上的林曼琴,语重心长地说,“小林编辑啊,这个可不是我说你,作为一个老出版人,我还是认为,你的这个作品思想上是有一定欠缺滴,政治上也不够成熟,完全没有政策理论上的东西嘛,比如宏扬正气,啊,宣传和谐社会,啊,这个八荣八耻的精神也没有体现,当然,作为一个年轻的作家———”
“呯!呯!呯!”审判长连连挥动法槌,才制止了这只苍蝇的继续嗡嗡。
他妈的!把会开到法庭来了!
他妈的!把戏演到老子面前来了!
我在心里痛骂这只巨大的老苍蝇,可是一点办法也想不出来。这个我提起的证人,给我扇了一记重重的耳光!我看着他向审判长致意,看着他离开证人席,看着他满面春风地扬长而去,我的耳边还在嗡嗡嗡嗡地响个不停。
“审判长,我可以向原告询问几个问题吗?”我看到对面的宋律师站了起来。
“原告,你刚才提起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不能证明与本案有直接联系,是吗?”
“是。但是——”我结结巴巴地说。但是什么呢?
“好的。”宋律师手里拿着一张纸,一边看一边说,“请问原告刚才提起证人是希望证明什么?”
“他看到过我的,那天我去的时候他在场。”我低声说。其实,我应该想到,这个陈社长如果需要,只会理所当然地成为林曼琴的证人才对,甚至他都不必为林曼琴提供什么证明,因为只有我才会这么弱智地提请他来作证,请他来扇自己的耳光。从这个事情上看,我是一头猪。
“好的。”宋律师继续有条不紊地发问,“请问原告,你的意思是不是――你去过长川市出版社,希望能够得到证明?”
“是的。”我就是想让陈社长证明那天我去过那里,并且拿出过稿给他们看。
“好的。那么请问原告,你希望得到证明的你去过长川市出版社一事,是发生在什么时间?”宋律师抬头看看我,又补充了一句,“具体时间,几月几号?”
“…………”什么时间?我不记得了,不对,我应该记得,好象是9月吧?又好象是10月份,我肯定自己能回想起这个时间,可是现在――我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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