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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不能只看表象,场面的低调冷清并不代表领导们不重视。事实上苏静美的案件档次绝对不低―――旁听席前排就坐的,自蓝书记以下,衣冠楚楚道貌岸然,全是长川政坛的头面人物,很能说明问题。

“菲菲,看见边上那条绳子了吗?呆会听我招呼,你就拉下来,要用力,拉断它。”我指着窗户轻声跟云菲菲说。

是的,那将是我献给大家的一个意外之喜―――我为这场庆功宴准备的一枚小小的炸弹!我们不能无声地死去,于无声处听惊雷,我需要一个沉默中的爆发!扫视一眼前排那群正襟危坐表情肃穆的人们,我的嘴角带了一点残忍冷血的微笑,我在想象即将出现的戏剧性场面,心里快慰难言。

因为得以参与我的轰动性计划,云菲菲一脸兴奋,跃跃欲试,好象恨不得立马就冲上去把那玩艺给引爆了。看到她按捺不住的样子,我不得不提醒她理智一点,“还没到时候,你可别乱出手---”

“知道了,哪能呢?我这人从来不冲动,特冷静―――你笑什么?”她有点恼怒地看着我。

我真的在笑,我觉得把她话里边冲动跟冷静调个位置,可能还靠点谱。再说了,这宝贝姑娘的性格,跟冷静二字距离实在有点远―――多远?一光年吧。

“哎―――别笑了,你瞧,那是谁?”云菲菲突然大力一拍我的腿,指着前面审判区,大惊小怪地,差不多喊上了。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我看到本案的法官检察官们正在陆续进场,蓝萱走在最前面,手拿案卷,制服笔挺,神色庄严。

云菲菲这一下动静弄得挺大,前排几个人回头瞄了我们一眼。好象连蓝萱都注意到了,她在公诉人席坐下来,目光逡巡,停留在我们这个方向。然后她点了点头,脸上却没什么表情,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同我打招呼。

“什么了不起,假模假样的。”云菲菲嗤之以鼻。“作派全是模仿苏静美,又没人家那气质,学也学不象。画虎不成反类―――”

“行了菲菲,说这么多干嘛?”我打断她的话。我们是来听审的,可不是听她在这里嘀嘀咕咕没完没了。

云菲菲一愣,又有点狐疑地盯着我看,“沈宜修,你跟这个蓝律师关系不一般吧?我怎么好象在哪听说过―――”她的话终于没讲完,因为在审判庭前面的入口,我们看见了本案当事人,那朵最耀眼的玫瑰―――苏静美,出场了。

光彩四射,璀璨夺目。

夏季最后最奇幻的那朵玫瑰,如此遥远如此绝对,永远危险也永远妩媚―――赵传的歌,写得真好。

是的,苏静美,就是那朵永不凋零的玫瑰。此刻,她静静地站在入场口,神情淡定从容。跟平时她主持会议入场前的姿态完全一样,她缓缓转头,视线巡视全场,目光悠远傲岸。我感觉这个审判厅里霎时间安静下来。

但是,有一点点不同―――苏静美的装扮不象平时那么沉重深色,她穿着一件象牙白的小开襟紧腰上装,粉红色的衬衫领子从颈项间翻上来,如彩云烘月,在她白晢的脸颊上衬出一抹晕红,让她整个人看上去青春亮丽,明媚动人。而且她的表情也轻松,不是往日的那种冷漠,甚至还有一丝淡淡的笑容,

苏静美在人群前款款走过,步履轻快,两个法警跟在后边,就象她的两个随从,一左一右拱卫主人。她的目光终于扫视了我们这一块,我和云菲菲忍不住站起身来,向她挥手致意―――边上很多人骇异地看着我们,但是我全不在乎,我根本就不记得自己身在何处,还要掩饰什么身份,全忘了。

看见我们,苏静美的眼神中又多了几分欣喜,脸上的笑意更明显了,她甚至还朝我调皮地眨了眨眼睛。

我的心怦然而动。

这一刻,虽然激动,但是心情反而踏实了许多―――我感觉她的精神状态很好,写意随心,不象受审,也不象开会,更象是来度假的,有种成竹在胸的味道。

直到苏静美悠悠然地迈步走上被告席,背对我们,下面旁听的人群才又重新骚动喧哗起来。

“哇噻!”身边的云菲菲好象从梦中醒转,忍不住大赞,“没见过,真厉害!这个气质―――我的天哪!”她的艳羡之情,溢于言表,好象恨不得站在审判区的那朵浴火玫瑰就是自己。

我没理会她,因为审判席上的公诉人已经起立,开始宣读起诉书。进入程序快了点,我好象都没听到审判长宣告开庭宣布纪律什么,蓝萱就迫不及待地发动了―――显然她不希望本案嫌疑人光彩夺目的闪亮登场震撼法庭,干扰严肃的审判气氛。她的这一手,我见识过,挺高明。

旁听席上很吵,人们都在交头接耳地议论不休,我竖起耳朵来,也一点都听不清念的什么,直到审判长敲了法槌,法庭才慢慢地恢复安静,蓝萱正义高亢的嗓音逐渐清晰,终于让我了解到这个案子的始末。

我一边听,一边紧张地推敲思索,跟我先前对案情的判断一一对应,希望能从中发现漏洞,找到苏静美冤屈的根源。但是,我发现,那很难。事实上,蓝萱念的这份起诉书,让我的脑子里一片混乱。

案由和案件来源说明本案确实跟外间流传的一样,三大罪―――渎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最关键的案件事实部分也很详尽,证据很多很充分。里面案情有些是我知道的,比如说渎职:苏静美临时分管城建工作期间,同心里拆迁事件,全部归罪于她的不作为―――事前协调不力,开发商跟出让方谈判受阻;然后是宣传不到位,致使拆迁现场出现事故,砸死砸伤群众,而且听任事态发展坐视不理,导致局面恶化失去控制,居民集体上访闹事,影响极坏。

天!我吸了一口凉气。这样也可以?

同心里事件是我亲身经历,血泪斑斑,可谓记忆犹新。加之后来任职法制办,涉及这块的文件资料,我都特别留意,这件事上,没有人比我更有发言权。

按照诉状所述,苏静美貌似罪责难逃―――也就是说,我跟伊老爷是她这个罪名下最直接的受害者。

是这样吗?当然不是!事实我全知道―――事件后边还有个市委书记蓝正德,苏静美不作为,是因为她作为不了。协调会是她主持的,确实没有开出结果,蓝书记的底线在那里摆着,不可能开出结果;政府联合拆迁也是她行的文,确实拆出了后果,也是蓝书记定的调子,让她承担了后果。

这件事起码有一点可以肯定―――苏静美没有利益关系在里边,她却站在被告席上;而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益关系的蓝书记,正在下边听审。

当然,也没什么好愤慨的。如果说潜规则,我想这也应该算一种吧。该事件中,也许苏静美确有需要她承担的领导责任,但是如果她不出事,绝对什么事都没有―――同心里事件早已烟消云散,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当时并没有谁追究此事,这个时候突然来个秋后算帐,落井下石,未免有点过分。

不过对于苏静美的这一个渎职罪名,我倒不是很担心―――有时候我觉得法庭上的较量跟做生意也差不多:检控方漫天要价,提出罪名证据,被告方就地还钱,辨驳反证。罪与非罪,在于谁的证据更充分有理,更能说明问题。那么苏静美至少占了一条―――集体研究通过的领导行为,不应该负有直接责任。就算决策失误间接责任吧,党纪行政处分足矣,提到刑事的高度,太勉强。

起诉书中真正令我头晕的是受贿罪:跟吴秘书告诉我的完全一致,有二十几万,证据确凿,理由充分,受贿的前因后果来源过程,具体的时间地点情节数额,都有详实的证人证言在案,书证物证俱全,不容置辩,应当属于那种俗称的铁证。

也就是说,从一点上看,无可否认,苏静美确实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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