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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拎着包袱像个毛贼一般,小心翼翼地沿着地道走啊走,一路上很幸运地没碰到什么危险。不知道走了多久,当我累得双腿发软,实在走不动的时候,我终于走到了地道的尽头,一道封死了的石门。
“我的妈呀,走了半天,居然是条死路。”我惨叫一声,“为了我的美好人生,为了我的泡仔大业,我绝对不能就此放弃。”
我一边自言自语地说着,一边蹶着屁股在地上到处敲敲摸摸又开始寻找机关,突然,角落的一颗小石子搁着了我的脚,我感觉很不舒服。
郁闷,连颗不起眼的石头都欺负我!我凝起眉,气愤地对着那不知名的小石头狠踹了一脚,石头没踹动,倒是那道封死了的石门,轰!一声,慢慢打开了,原来这小石头竟然是启动暗门的开关。
哈哈,真是天助我也!
门外阳光明媚,山青水秀,还能听到麻雀吱吱喳喳的叫声。我第一次觉得,原来麻雀的叫声也是这么可爱。
我两眼放光,包袱款款,像支离弦的箭,朝光源飞冲而去。
皇天不负有心人,萱萱我终于活着从古墓里走出来了!感谢世上所有的帅哥,是你们的支持,哦不,是我对你们的渴望,支撑着我一路走到了现在,谢谢你们!
我激动地深深呼吸着外界的新鲜空气,忽然诧异地发现自我出来后,那道石门又缓缓关闭,石门的外观居然与山上平凡的石壁一般无二,并且长满了青苔杂草。
妙啊。从外观上看,任谁都看不出这居然是一道机关暗门。我不得不佩服古人的聪明的脑袋了。
我学着古人把包袱背在背上,顺着山路慢慢朝山下走去。在山脚下,我碰到了砍柴的樵夫,向他问了路后,我朝最近的城市走去。
“什么?你不让我进?”我站在一间豪华的客栈门口,双手插着腰,一副泼妇骂街的姿势,对着拦我路的店小二大吼一声。
“去去去,你这个小要饭的,本店是皇京最豪华的客栈,你住得起吗你!”店小二一脸鄙视地瞪着我。
真他妈狗眼看人低!居然说我要饭的?我瞧了眼自身沾满泥巴,脏得一塌糊涂的衣衫,呃,他说得没错,我确实挺像个要饭的。从被黄贵那狗娘养的追杀,直到现在,我都没换过衣服,没洗过澡,也不晓得跌了多少跤,脏一点也是情有可原。
哼,说来说去不就嫌我没钱。
我气愤地把包袱从背上拿下来,本想打开包袱取钱的,但财不露白,我盯着四周看热闹的无数双眼,谨慎地又把那早已脏得不成样子的包袱背回背上,改从袖口里掏出一锭黄澄澄的金子,摊在手掌,把玩炫耀着,“看到了吧?这是什么,睁大你的狗眼看清楚!”
那店小二两眼发直地瞪着我手里的金锭,马上换了一副客气十足的嘴脸,“哟,小的有眼不识金镶玉,客倌您里边请!”
我白了一眼店小二那欠揍的笑容,昂首阔步,大步跨进客栈,坐在二楼临窗的位置。
我一入坐,店小二就一脸陪笑着望着我,“不知客倌您要吃点什么?”
“把你们客栈里最贵的好酒好菜都给本小姐端上来。越快越好!”我豪气地说道。
吖,点了酒,我忘了古代没有脾酒,都是白酒一类的,呃,我没喝过白酒,点了也懒得喝,算了,姐姐我现在有的是钱,不怕浪费。
“是是是。”店小二笑着转身传菜去了,临走时嘴里还咕哝着,“原来这位客倌是女的呀。”
嘿!敢情这店小二连我是男是女都看不出来了?我算是清楚我现在脏到什么程度了。
饭前要洗手我是晓得得,由其是刚从坟墓里爬出来,更要洗手了。我盯着自己脏到发黑的一双爪子,让人端了盆水给我洗手后,对着满桌丰盛可口的美食,大跺快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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