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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杀了名百户,我要立功赎罪!”牌子头狂喊着,脚下一刻不停,忽然,他的声音嘎然而止,因为一柄弯刀从侧面削断了他的喉管。
“牌子头,我杀了个牌子头!”一名士兵提着人头,疯狂的大喊大叫,但同时,另外几名平时亲如手足的伙伴,眼睛里却露出了贪婪的凶光。
他熟悉这种凶光,在成都、泸州等地大开杀戒,屠杀汉家儿女抢劫金银财宝的时候,他自己的眼睛里,常常也是如此这般,所以他完全懂得这种目光的含义。
士兵颤抖着,左手紧紧抱着人头,右手还在滴血的弯刀指向伙伴们,嘶声道:“你们、你们不要抢,这是我杀的,是我杀的!”
伙伴们没有回答,他们捏紧了手上的武器,慢慢的逼了上去……
海滩上瞬间变得更加混乱,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不同种族不同种族的元军,挥舞着大汗弯刀、狼牙棒、长枪和短刃,混战在一处。一旦某个带着血的人头从人群中飞将出来,五、六个衣衫褴褛,满脸是血的士兵就跟着冲了过去,为了昔日长官的人头,开始了另一轮自相残杀。
远处,楚风默默的看着战场,他的嘴角露出一丝残忍的笑意。
“坏蛋,你越来越像李鹤轩那个混蛋了。”陈淑桢巧笑嫣然。
“听说草原上的恶狼,每逢食物短缺的时候就会自相残杀吞噬同类,”楚风耸了耸肩膀,扬鞭指向自相残杀的元兵:“这不属于统帅部管理的范畴,应该是琉球动物园研究的内容吧?我只是做了个动物学实验而已。”
坏,你坏透顶了!陈淑桢嗔怒的飞了个白眼,竟是风情万种,一时间,连朝阳的光彩,都被夺去了三分。
“大家住手!别上当!他们不会放大伙生路,大伙儿齐心协力,和他们拼了!”身为怯薛军千户,蒙古那颜,包力格天生对汉人有着十二分的不信任,所以他率先识破了汉军挑拨离间的诡计,于是声嘶力竭的喊着,对身边的汪良臣道:“贵部还剩下的忠勇之士,和末将手下百来个怯薛武士,尚有一战之力。大帅,咱们并肩突围吧!”
话音刚落,包力格手起刀落,砍翻一个手持钢刀靠过来,不怀好意看着自己的软骨头。大汗弯刀斩断了巩昌军士兵的脖子,血,从断裂的颈部忽的一下喷出来,溅了包力格满脸,刚刚伸手想擦,无意中晃了一眼,却看到汪良臣冲着自己高高举起了刀,一个斜跳,包力格窜将开去,紧接着一个力劈华山,手中钢刀堪堪斩向汪良臣的脖子,在对方不敢置信的眼神中,包力格看到了惊慌,心头警兆突起,原地打了个旋,拧腰避开了要害,一把刀斜斜的擦过自己胸前的翎根甲,发出令人牙酸的滋滋声。
“你!”包力格手指汪良臣,还没骂出来,忽然发现自己胸前,透出了半截带血的刀尖。
身后,怯薛武士宽阔而显得憨厚的脸,变得那么的扭曲狰狞,“长生天在上,包力格大人,小的在漠北冰冷的草原上,还有老母亲等着奉养。”
没有死在汉军手中,没有死在反水的汪良臣手中,却被自己帐下最纯粹的蒙古怯薛武士杀害,包力格因为痛苦而挣扎着,满脸虬须剧烈的抖动,一直到死,他的眼睛都没有闭上。
怯薛武士斩下了自己千户的头颅,包力格的虬须沾满了血水,一滴一滴的往下滴落,在泥水中溅起一小团一小团的血色涟漪。
“好、好!”汪良臣微笑着走了过去,甚至扔掉右手的刀,拍了拍怯薛武士的肩膀:“将军弃暗投明,我巩昌汪家有朝一日……”
那武士警惕的看着附近几名汪大帅的侍卫,不防突然腰间一阵无可抑制的剧痛,汪良臣空着的左手中突然多了一柄小巧精致的匕首,而匕首的刀身,已经全部没入武士体内,刺破了他的肾脏。
怯薛武士还待抵抗,汪良臣冷笑着拧动匕首,如海潮般涌来的巨大痛苦,一瞬间就击倒了这个粗壮的怯薛武士,他像一条被扔进烤炉的鱼儿,身子奇怪的痉挛着,一跳、再跳,抽搐着倒下。
“哈哈哈哈”,汪良臣狂笑着捡起战刀,同时把包力格的人头挂到自己腰间,他想的很清楚,随自己入川的巩昌军自然覆灭,但巩昌还在汪家手中,留守的部队还在,汪家当年能投靠大元,今日也能投靠大汉。
历代开国之君,无不对前朝臣子、特别是地方实力派招降纳叛,听说当年把楚风狠狠整了一把,差点送掉他性命的陆秀夫、张世杰等人,都被留在大汉,还给了高官厚禄,自己此时摇身一变,要是楚某人他年身登大宝一统华夷,岂不是从大元朝的开国功臣,变成了大汉的元勋?
要是大元打胜了嘛,嘿嘿,连福州王积翁这种货色,忽必烈汗都能海纳百川有容纳大,自己迫于形势屈身事敌,自然是学当年关圣关云长,“身在伪汉心在元”嘛!
汪良臣的算盘打得噼啪响,他紧紧的抱着包力格的头颅,大声下令停止抵抗,全军弃暗投明投降大汉。
然而亲兵们没有像以前那样,大喊着把命令传到全军,他们的眼睛闪着红红的光,所有的视线集中在两个目标:汪良臣腰间挂着的包力格头颅,和他脖子上面长着的自己的头颅。
看,汉军那边,刚刚用百户、千户人头换了赏银的同伴,正举起亮闪闪的银子狂喊:“大伙儿,大汉皇帝金口玉言,汉军一诺千金,杀了长官就有银子!”
巩昌军早已停止了抵抗,汉军也早已停止了进攻――因为此时一切进攻都失去了意义,敌人自相残杀的效率,甚至超过了汉军的步枪和大炮。嘉陵江边只有野兽和野兽在疯狂的噬咬,兽军肮脏的污血,被江水冲刷而去,在江中慢慢消散。
投降,会被送到暗无天日的矿井底下做苦工偿还血债,只有杀了长官才能立功赎罪,拿了赏银回家,侍卫们像三天三夜没有吃食的饿狼,忽然闻到了血腥气,一起向昔日的长官,巩昌军便宜都元帅汪良臣围了过来。
呀呀呀!汪良臣狂嚎起来,五十年尸山血海的生涯,他可不是善茬。手中战刀斜劈,把面前一名侍卫的脑袋削落。
“大帅小心!”拧胯转身急回头,汪良臣只见一左一右两名亲兵同时冲上,左边那个弯刀斩向自己脖子,而另外一位似乎是忠于自己的,他手中战刀向着那叛徒招架。
汪良臣大鹏展翅手起一刀,将左边亲兵的脖子斩断,刀身在空中划了个圈,在右边侍卫惊骇欲绝的目光中,把他的脑袋拍得粉碎。
一瞬间,两个侍卫都被他亲手杀掉。两个人中,到底谁想保护他,谁想出卖他,汪良臣不敢去管了,也不敢去想了,他突然发现,自己麾下那支无限忠于巩昌汪家,追随着数代大汗的脚步,替蒙古帝国打下四川天府的雄师劲旅已经变成了一堆得了失心疯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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