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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秋狠狠甩了一下手中的柳条鞭,深深吸入一股温热的草木味道,做出人生中最重要的决定。
他的人生才只有十二年,无从掌握这个决定的全部意义,但是熟悉他的野林镇居民都知道,这是一名倔强的少年,像只刚学会灵活运用四肢与牙齿的小狼,明知前面是悬崖,也要冲到边缘探个究竟,谁也拉不回来。
“我需要你们帮忙。”小秋热切地说,漆黑的眼珠里满怀期待。
在他面前,四名年龄差不多的布衣少年蹲在草地上,茫然地抬头望着小秋,更远一点,几群牲畜正在慵懒地吃草,他们都是牧童,其中的十几匹马由小秋负责照料。
“你想……抢走芳芳?”大良是小秋最好的朋友,长着一张和善的圆脸,这时却没有表现出十足的支持。
“嗯。不是抢,是救,芳芳会自愿跟咱们走。”小秋用肯定的语气纠正道。
“你确定?”大良看了看另外三名年纪更小的牧童,更没底气了,“芳芳亲口告诉你的?”
“没有,你们都知道,秦先生不允许我走进学堂。”小秋不会在朋友面前撒谎,“可这是明摆着的,芳芳不可能……”
大良小两岁的弟弟二良接下去,“芳芳不可能愿意嫁给沈家,巴不得有人带她逃走。”
“就是这个道理。”小秋又甩了一下柳条鞭,“咱们今天晚上行动,两个人在外面放哨,三个人进学堂找芳芳,就这么简单。”
四名牧童面面相觑,大良推了推头顶的草帽,不安地说:“沈家是镇上最有钱的财主,咱们放牧的这些牛马羊一多半都是他家的,我觉得……我觉得芳芳未必不愿意嫁过去。”
一名黑瘦的牧童为大良的看法提供佐证,“我听说秦先生特别高兴能与沈家结亲,明天的良辰吉日就是他选定的。”
“秦先生是个财迷,把芳芳卖给沈家,收了不少银子。”二良鄙夷地说,双手比划出一大堆金银财宝的样子。
最后一名牧童开口了,“秦先生倒不是贪财的人,他家是外来户,希望能在野林镇立足,所以特别愿意跟沈家结亲。”
“秦先生看上去是个不错的人,还给我起过名字呢。”大良皱起眉头,努力回忆自己的正式名字。
小秋有点着急,干脆也蹲在草地上,与对面的四名伙伴平视,双眼一眨不眨,“咱们说的不是秦先生,是芳芳!她不愿意——谁愿意嫁给一个傻子?”
牧童们同时摇头,二良比较倾向于帮助小秋,接着说:“沈家大傻二十多岁了,连自己吃饭都不会,发脾气了还会打人。”
野林镇的孩子们都见过沈家大少爷,同时抬起头,回想自己被他追打的场景,黑瘦牧童补充道:“大傻从早到晚流哈剌子,芳芳嫁给他,还不得天天替他擦啊。”
“怎么样?帮忙吗?”小秋问,觉得很有希望。
可他失望了,一说到关键问题,四名牧童全退却了,就连一直帮他说话的二良也低着头,好像对草叶上的蚂蚁更感兴趣。
“小秋哥。”大良有点内疚,往常他从来没拒绝过好朋友的任何提议,可这回不一样,“你不是……还觉得芳芳是你媳妇儿吧?”
二良等人低头忍住笑意,鼻子里发出哧哧的声音。
小秋冷着脸,将柳条插进松软的草地里,“我说过的话算数。”
“那不是闹着玩吗?”大良小声说,发现小秋的目光越发倔强固执,他服软了,虽然年长一岁,他在小秋面前却总是充当追随者,“好,我帮忙。”
“我也帮忙。”二良马上表明态度。
另外两名牧童也同意了。
“待会照常回家,吃过晚饭之后,咱们在桥上汇合。”小秋心中一块石头落地。
讨论小秋的简单安排,时间过得飞快,傍晚,已经兴奋起来的五名少年召集各自放牧的牲畜,一块回野林镇,没有人提出更具体的计划,就像小秋说的,“就这么简单”。
走出林地,在野林镇东边的小桥上,他们的热情遭到第一次打击。
二栓坐在桥栏上,整个下午都在与伙伴们吹牛、打闹,等待着人生中第一场争夺权势与地位的决战:今天他要证明,自己才是野林镇十到十五岁少年的首领。
远远望见从林间小路走出来的牛马群,二栓跳到地面,运足了劲,大声喊道:“嘿——,小秋!你媳妇儿明天就要嫁给我哥了,你来不来喝喜酒啊?”这句话二栓在心里想了一天,放开喉咙喊出来,心中倍感舒畅。
这是两群截然不同的少年。
桥下的五名牧童身前身后环绕着成群的猪牛马羊,头上戴着无顶草帽,打着补丁的袖口和裤腿高高挽起,没穿鞋的脚上沾满泥巴,肤色被阳光晒得黝黑。桥上的六名少年虽然也穿着粗布衣裳,但是都很干净整齐,他们刚刚度过一个无所事事的白天,一心希望在天黑之前找点乐趣。
“别理他。”面对二栓的挑衅,大良不想应战,他现在饥肠辘辘,只想回家填饱肚皮,“咱们绕路趟河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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