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对不起,我才是狗东西!
彝人烟火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0章 对不起,我才是狗东西!,百鬼末世:我成了最强御鬼师陈青晨曦,彝人烟火,海棠文学城),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好言难劝该死的鬼,
这些人的死活与陈青无关。
回酒店的路上,陈青又一次来到了户外露营店。
店主自然迎财神爷似的将他迎了进去。
“有没有……项链,或是其他东西,可以把半根烟装在里面随身携带。”
陈青亮出了半根烟做比较。
没有将变小的镇魔塔拿出来,虽然没人认得,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末世人心太恐怖。
“必须要坚固,刀割不断,不怕水不怕火的。”
“有!”
店主立刻找来一根编织绳:
“这叫Dyneema,是一种超强聚乙烯纤维,强度是钢的15倍,比芳轮纤维还要强。别看这绳子这么细,拖一辆五吨的汽车没问题。”
说着又拿出来了一个指头大小的木乃伊。
在底部一按,逆时针旋转打开。
里面有凹槽,大小足够放半根烟。
“这种叫绝命项链,据说以前是特工戴的,里面装着剧毒,可以杀人,也可以自杀。”
“现在听说极限爱好者会放肾上腺素。关键时刻能救命。”
陈青打量一下,正好足够放变小后的镇魔塔。
当下让老板帮自己戴在脖子上,“焊死在我脖子上吧。”
“帅哥,想清楚哈,真固定好了,要想再弄下来,没专业工具恐怕得费好几天。”
“嗯。”
一切妥当。
“多少钱?”
“您可是本店至尊客户,算什么钱。”
陈青也不勉强。直接走了。
酒店楼下,陈青接到了一个电话。
晨曦打的。
一接通,晨曦崩溃的声音就传了出来:
“陈青!你……你什么意思你!呜呜呜……我……你个王八蛋!”
还敢骂人?
陈青心中冷笑,直接挂断。
手机又响了。
“陈青!陈青!别挂!别挂!求你了别挂!”
晨曦的声音已经带着崩溃:“求你了!我错了!你快来解释解释……”
陈青装作不解:“什么意思?”
电话里传来了另一个声音:
“今天你报警说有人抢你手机,但这位小姐说你们是男女朋友,闹着玩的。请你来所里一趟。不然这位小姐就是三年起步了。”
挂了电话,陈青有些惊讶。
他倒真没想到这么严重,他以为就拘个15天呢,没想到三年起步?
这不等于让她死在里面?
那不是便宜她了!
自己记住的那一张张狰狞的面孔里,唯独晨曦最不能轻易死去!
还是把她捞出来吧。
呸!
真他妈晦气。
来到所里,陈青见到了已经哭得双眼红肿、脸上妆花得就跟污垢一样的晨曦。
一看到陈青,她就扑了上来。
陈青猛地向旁一躲,将她重重一推撞在了一旁的桌子上,嘴里喊道:“什么鬼东西!”
晨曦胯骨撞在桌角,疼得脸都抽抽了。
“陈……陈青,是我呀。”晨曦努力挤出一个笑脸,但比哭都难看。
“哎?晨曦?!你……你家很困难吗?怎么还干起了小偷?”陈青表情很是嫌弃:“还抢劫?”
“误会呀!”晨曦疼得直咧嘴。
此时,一个中年女人刚从厕所出来,一见陈青顿时大怒!
“啊!就是你这个杀千刀的!!”
中年女人嘶吼着就来挠陈青:“就是你害小曦被关起来!你个杀千刀的呀!!”
她立刻被按住了。
陈青一句话不说,转头就走。
晨曦急了!
中年女人也急了!
“站住!”
“站住!”
警察也拦住了陈青 。
“怎么?”
陈青皱眉。
“你报的警,这位小姐说你们是朋友,闹着玩的……”
“抢劫罪,三年。就按这个办吧。我看到这女人就烦。”
陈青指了指撒泼的中年女人,懒得纠结,又迈步走开。
“你!!你不就是想讹钱吗!!我们给!”
晨曦赶紧拦住了她:“妈!妈!你别添乱了!人家不差钱!”
“我本来想来解释解释的,但现在不想了,”陈青冷笑:“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就按三年!”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