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土荒草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千八百一十四章 这有点不对啊,神话版三国,坟土荒草,海棠文学城),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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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终于完啦,我要吃XXXX~”丝娘报了三十个菜名,刘桐大手一挥全部通过,反正是吃穿用度靠的是少府,而少府是陈曦在管理。
虽说刘桐也弄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刘桐的直觉和自己牵丝戏牵陈曦之后带来的思维让刘桐隐约觉得陈曦是在坑自己,所以能占陈曦便宜的时候,刘桐绝对不会放弃。
再说,少府存在的意义不就是养她们两个吗?其他人本质上都是不需要靠少府的,只有她们两个最需要。
“那就再加几个。”丝娘抱住刘桐的脖子,将刘桐拉到怀里,然后刘桐有些气闷的声音传递了出来。
“再加几个!”丝娘老开心的说道。
“你吃的完吗?”连续加了好几个之后,刘桐终于想起来问题所在了,倒不是怕浪费的问题,而是真的怕把丝娘吃坏了。
“哦,那就去掉后面几个。”丝娘抱住刘桐的胳膊,跟着刘桐往出兰池宫那边走,这年头,有了降温蚀刻之后,倒是不用来回搬迁住宅区了,但是夏天住在有水,有林子的地方确实更舒服一些。
“走吧,回去计算一下我们产出,还有我们的收入。”刘桐兴冲冲的往外面跑去,丰收就是让人这么的振奋。
张春华则恹恹的跟在刘桐后面,本来这个大长秋詹士早就该辞退了,但是去年刘桐让她管这个,张春华给搞破产了,今年刘桐又在种,张春华难免需要在对方收割的时候来表示一下。
当然最重要的是张春华养的小蜜蜂也需要适合的花来采蜜,而上林苑绝对是最好的蜂场,长安地区其他的地方,想要比这边有优势的话,恐怕只能前往终南山一带了,可张春华又不大可能跑到秦岭那边小住,所以难免需要和上林苑的主人交代一下。
故而今年张春华养的小蜜蜂又基本相当于白干了,好在司马家有钱也不在乎这么一点,张春华陪着司马懿玩了一段时间的读心之后,就又在大长秋詹士这个位置上混日子。
当然收了张春华百分之五十红利的刘桐自然也不计较去年的事情了,毕竟去年那事是真的不怪张春华,刘桐和张春华都不知道花生到最后长到土里面去了,就等结果子呢,等曲奇回来发现这个时候,张春华已经来不及挖花生了。
就这张春华最后还给刘桐赔了好多小钱钱,将她去年辛辛苦苦赚的蜂蜜钱赔的七七八八,然后将仅剩的几瓶水色槐花蜜全送给刘桐作为道歉的礼物了,刘桐当然是照单全收了,然后水色槐花蜜被丝娘当零食,舔啊,舔啊,舔啊,舔完了。
因为这玩意儿口感适中,又不会蛀牙,丝娘将这玩意儿当糖吃掉了,当然至今为止刘桐也不知道这玩意儿已经被吃光了,因为丝娘吃光一瓶之后,就给瓶子里面灌满水,在封死,无气泡之后,光靠眼力观察是基本分不清的。
毕竟张春华属于真正意义上能给自己养的蜜蜂下达只采哪一种花的命令,所以张春华收割的槐花蜜,可以真正达到水色,完全透光。
总之丝娘已经将张春华的赔礼吃完了,刘桐至今依旧一无所知。
“春华,你有心事?”刘桐推着丝娘往兰池宫那边走,今天懒得乘车,有点秋风吹一吹也挺舒服的。
“也不是什么心事。”张春华摇了摇头说道,“和我夫君斗了几天智,有些乏了,他总觉得自己做什么能瞒过我。”
“哦,忧郁青年仲达啊,我以前也还见过呢,人长得还行,就是……”刘桐回忆了一下自己以前见过的司马懿的形象,最后还是没说了,对方什么都好,就是身子和脑子不合拍,真的不会掉下来吗?
“我知道的,殿下还是不要说了,仲达挺好的。”张春华笑盈盈的说道,捉弄了一段时间司马懿之后,张春华真的觉得司马懿挺好的,“此次前来,我其实是向您来辞官的,毕竟我已经出嫁,也不好继续再霸占着大长秋詹士一职。”
刘桐闻言沉默了一会儿,她一开始也就是因为收了人司马儁的礼物,才接受的张春华,但是呆的时间久了就发现,和张春华相处其实相当简单,对方聪慧伶俐,什么都懂,也都心里有数,从不会让她为难,也不会给她添乱。
毕竟长公主这个位置看着轻松,但要像刘桐这样坐的安稳,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至少要知进退,明荣辱,而张春华通人心,从接任开始,就没有给刘桐造成任何的麻烦。
至于说去年扑街的花生,算了,那真不是张春华的锅,的卢马同样也不是张春华的锅。
“也对,你已经嫁给司马仲达作为夫人,而司马仲达已经继任司马家嫡子,你也确实不太适合继续作为大长秋詹士,那今天设宴之后,将大长秋詹士的符印退还,其他的你都留下吧。”刘桐脑子之中转了一圈,然后缓缓地开口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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