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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一边满心疑惑的暗自嘀咕着,一边快手快脚的把高家五兄弟搜刮一空。

硕果累累的满装一怀,本就肥硕滚圆的大肚子高高鼓起,加上他那颗晃晃荡荡的大脑袋、仿佛随时都将扭断的小细脖儿,打眼儿看去极为可笑。

“爷!拾掇好了!咱走着?”

林季点了点头。

“好咧!”这回不用再问,李四边走边道:“过了大竹峰,就离黑石城就不远了。剩下那几伙儿的本事都不咋样,只敢抢些来往散客。一见人多就躲……”

林季对这些沿路打劫的贼匪并不感兴趣,只是顺手除害罢了,劈头问道:“那黑石城里又是怎样情形?如今,可有城主?”

“有!”走在前边的李四,晃了晃大脑袋,伸出一巴掌道:“不但有,还有五个呢!”

“那原来啊,就一个城主,号称什么八臂金刚。后来您猜怎么着?被个醉花楼里的小娘们儿给杀了!再然后,全城上下乱成一团,几乎天天恶战,一连打了好几年,也不知死了多少人?!”

“打着打着,突然又停了手。说是……那五个当头的碰了面儿,商量着说:既然谁也吃不下谁,再打下去就他娘的都完蛋了!接着,他们就把黑石城给分了,号称五王,东西南北各一个。”

“东西南北?”林季奇道:“不是五王么?”

“第五个王就是杀了上任城主的小娘们儿,那娘们儿不要地盘,只守着一座醉花楼。也是黑石城里唯一的皮肉场,其他四王都卖她面子,谁也不敢到那惹事儿。”

林季微微一点头道:“再说详细些。”

李四应声继续说道:“东王是个足有一丈开外的大个子,虎背熊腰力大无比,全城上下的吃喝生意都是他的。黑石城四外百里都是破石头,城里仅有的一口天泉水井也在东城区,几乎所有的吃食都是从外边运进来的。嘿,这生意!一本万利肥的很!”

“西王是个瘦小枯干的老头子,可那一身功夫真不是盖的!我曾亲眼见过,一匹受了惊的大马冲进西城区。被那老头儿隔空一掌,活活把马脑袋拍个粉碎!这老头儿占据的西城区是交易场。修士用的元晶、法宝,武人用的刀枪弓弩、商贾凡俗用的金银器具……反正,只要是你能想到的,这天下就追别处有的东西,西区一应俱全。无论你是想买还是想卖都不愁主顾。”

“北王倒是没见过,据说是个常年咳嗽的病秧子。他做的生意倒也最奇怪,专门买石头。”

“石头?”林季奇道。

“对!”李四指向四外道:“就是这随处可见的黑石头。只要你能砸得下来,又能搬到北区,就一准儿能卖个好价钱!而且,他只买不卖!”

“不说别的,在这黑石城里,光吃、喝两字就能活活要了命!一斗米,二两银!一壶酒,一两金!除了那些从外边带了足够的金银宝器能置换吃喝的,还有那些有个一技之长能勉强糊口的,其他绝大多数人唯一挣钱的营生就是整日拎着铁锤敲石头。”

“也可以这么说,要不是北王一直花钱买石头,黑石城里哪能养活这么多人?怕是饿都饿死一大半!”

“说来也怪,早先那城主八臂金刚也买石头,只是价钱太低了些。听我爷爷说,自打他记事儿起,几乎所有的城主都买石头。可谁也不知道这些既硬又沉的破石头有个啥子用。”

“反正这么多年下来,谁也没见过运出半块,也不知放到了哪里去。好像……永远都没个够。爷,你说这怪不怪?”

的确有些古怪!

林季皱了皱眉又问道:“那南王呢?”

“南王换了一个。原来的南王是个满脸红胡子、手持双斧的壮汉。可在一年前,莫名其妙的就死了。如今的南王是个和尚。”

“和尚?”林季一听和尚两字,立时警觉。

“是啊!”李四回道:“虽说那和尚也穿着僧衣剔个秃瓢儿,句句也是阿弥陀佛。可那家伙却向来从无禁忌,肉照吃,酒照喝,天天都往醉花楼里去,据说每次都找两个小娘们儿。所以啊,私下里都管他叫双飞驴。”

“爷,您看!”李四指着前方一处碗状大坑道:“这儿叫大洼口,守在这儿的三个小子,原来都是在大秦当捕快吃官饭的。现今就躲在这儿专干抢钱的营生。不过……他们只抢钱,从不害命。胆子也小的很,从不和同行儿争气斗狠,随便是谁,让他们滚就滚,老实的很!就这一个多月,都先后换了好几次地方了。不信您瞧!”

“喂!”李四说着两手叉腰,冲着碗口深坑粗声大叫道:“这地儿老子占了!给我滚远点儿!”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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