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杀敌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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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光者》这首歌是电视剧《夏至未至》的主题曲,由才女唐恬作词,马敬作曲,一经面世瞬间火爆大江南北,后来被无数的歌星翻唱。在这些歌星翻唱的版本中,叶晨最喜欢的就是汪苏泷的版本。</p>
作为QQ音乐三巨头之一,汪苏泷的音色偏暖,唱法也较直白,声音清脆,汪苏泷的歌声中饱有最纯真的青春本色,这也是叶晨会选择他的唱法的根本原因。</p>
早期汪苏泷的声音干净细腻,特别有青春气息(少年音),天生单薄的声带条件加上高位置共鸣腔体的渗入反应,让他在早期就可以做到换声区音域的连续咬字输出,不过他这时候因为声音支点高,缺少低位置共鸣腔体的渲染(缺低频),所以在听感上嗓音会比较单薄。</p>
到了二零一六年他参加《蒙面唱将》的时候,他的唱功开始逐渐进步,发声支点开始下移,声音不在发虚,声线愈加清晰入麦,现场稳定度也有了明显的提高。</p>
而在二零一七年,也就是他翻唱《追光者》的那一年,得益于他良好的边缘发声技术,汪苏泷在本首歌副歌中(最高#G4)的演唱部分还能做到听感基本感觉不到发力,并且线条感和连贯性都做的相当不错,声音低中高三频均衡,完美的演绎了这首歌。</p>
叶晨常年不懈的每天练晨功不是白练的,通过系统的练习,他让自己的喉外肌变得松弛,让声带较好的边缘振动,使发声体积变小。再加上高位置共鸣腔体的充分渗入,也保证了他在开口唱歌时高位置的平衡混声,所以听起来会有种毫不费力的感觉,这是典型的高位置轻机能唱法。</p>
一个歌者在演唱的时候,尤其是这种现场的版本,非常容易和底下的观众形成互动,引发他们的情感共鸣。歌厅里喧闹的谈话声已经基本听不见了,所有的观众都在台下倾听叶晨的深情演绎,歌词中的某句话,也让他们想起了自己曾经深爱守护的某个人,不知何时,彼此已经渐行渐远。</p>
罗琦琦在台下痴痴的看着台上的叶晨,二者的目光交错定格,罗琦琦感觉叶晨的这首歌就是给自己唱的,这让她眼角逐渐湿润。害怕身旁的林岚和葛晓菲看出端倪来,罗琦琦用力的搓了搓脸,在心里小声地嘟囔着:</p>
“真是个坏家伙,不过唱的也真好听。”</p>
一旁的葛晓菲则是有些沮丧,因为她不自觉的拿叶晨的演唱和王征哥哥来做比较,结果她难受的发现,王征根本就是被踩进了泥土里,不论是原创曲目,还是演唱技巧,二者根本就没有可比性。</p>
葛晓菲也算是個音乐发烧友,家里珍藏着她很多偷偷攒钱买下的磁带,她平日里的零花钱基本都花在了这上面了,所以她也算是有一定的音乐鉴赏能力。</p>
葛晓菲明显感受得到,叶晨的唱功即便是比起那些港台歌星来,也是能够相提并论的。不过她心里虽然有些沮丧,也不得不承认,这首歌真的非常好听。</p>
随着叶晨的演唱结束,底下的观众掌声雷动,还有人打着口哨,叫嚣着让叶晨再来一首,整个屋子里的气氛火热,快要把房盖都掀翻了。</p>
叶晨站在台上,微笑着看着台下,等到喧闹渐渐减弱,他拿过了麦克风,对着台下的观众说道:</p>
“其实这首歌还有个英文版本,不知道大家想不想听?”</p>
“想听!!!”台下的观众齐声呼应。</p>
一九九五年的时候,国内已经有迈克学摇滚的卡带了,国内的观众对于这种中文歌英文唱的演唱形式接受度颇高,莫名的觉得非常的洋气。所以叶晨提出要演唱这首歌的英文版,无疑是搔在了观众的痒处。</p>
叶晨微笑着轻轻撩动琴弦,随着前奏过后,叶晨用英语再次演唱了这首歌,相比国语版,英文版更像是一种娓娓道来,歌声非常的抓耳,虽然很多人听不懂其中的意思,可是还是伴随着轻柔的节奏,听得如痴如醉。</p>
“Ifyousayyou’rethefireworkatthebay</p>
IwishIcouldbeawaveωωw..net</p>
Aftertherain,youlightupthegray</p>
Farawayyou’rethegalaxyfromspace</p>
Withthestarsyoukissmyface</p>
I’llgoeverywhereafteryourtrace</p>
WhenI’mlonelyIwilllearntoembrace……”</p>
林岚看着台上的叶晨,自嘲的笑了笑,当初自己还真是痴心妄想,居然会觉得这家伙能够对自己青眼有加,他这么优秀,跟他在一起的女孩儿绝对不会是自己这种人。林岚看了眼身边的罗琦琦,心说这家伙还真是幸运,有叶晨这么细心的呵护她。</p>
整个夜场的气氛被叶晨完美的带动了起来,他又唱了好几首歌,才从台上脱身。装好了自己的吉他,对着乐队的几人告别,叶晨径直走向了罗琦琦她们这边,然后说道:</p>
“走吧,今晚我请客,咱们出去吃烤串!”</p>
四人也没走远,就在幺儿拐胡同里找了家烧烤店,大家围坐在一起,开心的吃了顿饭。幺儿拐别看只是一条曲里拐弯的胡同,可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各种店铺,数不胜数。</p>
罗琦琦美滋滋的撸了口串,大口喝着汽水,然后有些得意的对着葛晓菲问道:</p>
“晓菲,怎么样?不虚此行吧?叶晨唱歌比起你的王征哥哥来,谁更好听?”</p>
葛晓菲平日里就是个乖乖女,只有在自己的闺蜜罗琦琦面前,才能够真正放的开,因为两人是从小玩到大的玩伴。然而今天有叶晨和林岚在跟前,她羞怯的性子上来了,腼腆的不好回嘴,在那里有些尴尬的笑了笑。</p>
叶晨看出了葛晓菲的不自在,轻轻敲了敲桌子,然后对着罗琦琦说道:</p>
“好了琦琦,你就别欺负晓菲了,正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在晓菲的眼里,自然是他的王征哥哥更优秀。”</p>
葛晓菲感激的看了眼叶晨,然后故意跳开话题,对着罗琦琦说道:</p>
“对了琦琦,你听说了吗?前两天我碰到史老师了,他说高一的时候军训下大雨,没军训成,所以高二正式开学前得重新再军训一次,估计下个月就得让大家返校了。”</p>
罗琦琦的脸色顿时垮了下来,因为这对于她来说实在不是什么好消息。她撇了眼正在和林岚说话的叶晨,然后小声对着葛晓菲问道:</p>
“晓菲,军训是全年级一起吗?”</p>
作为罗琦琦的闺蜜,葛晓菲自然是懂得她的心思,她曾经不止一次听罗琦琦提起过,上学的时候,有几次碰到张骏,他总是有意无意的纠缠罗琦琦。现在罗琦琦对叶晨情根深种,就连她都看得出来,罗琦琦这是担心军训的时候,高二学年一起训练,二人会起冲突。</p>
只是葛晓菲自己本身也是未经世事的女孩儿,遇到这种事情,她也没什么好的办法,只能是搂着罗琦琦轻声安慰道:</p>
“琦琦,没事的。”</p>
罗琦琦看向了叶晨,冷不丁想起了刚才他在钱柜里演唱的《追光者》最后的那句歌词,“每当我为你抬起头,连眼泪都觉得自由,有的爱像大雨滂沱,却依然相信彩虹”,她目光坚定的点了点头,轻声呢喃道:</p>
“嗯,没事的!”</p>
上世纪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是华夏社会变化最剧烈的时代,短短十来年的时间,从贫穷落后到富裕小康,华夏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奇迹。</p>
很多如今生活的理所当然,在当年都是当时人们经历的第一次,比如第一次用热水器洗澡,第一次乘电梯,第一次喝可口可乐,第一次吃康师傅方便面,第一次用飘柔,潘婷,第一次吃肯德基……</p>
城市的变化速度也是飞快,为了跟上它变化的速度,人们也在快速变化。随着钱柜生意的火爆,李叔也给自己买了第一辆小汽车,是一辆二手桑塔纳。</p>
不过他给叶晨、许小波和乌贼倒是出手大方的很,一人送了一辆崭新的摩托,日本原装进口的五羊本田125—A,九十年代的神车,落地价一万九,在当时是妥妥的奢侈品。</p>
许小波的录取通知书也等到了,他被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录取,主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李叔亲自开车拉着他们娘俩去的西安,帮他们租的房子,一切都安置妥当了这才回到汉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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